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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他漫画在线看_她他读后感10篇

来源:外语 时间:2019-09-0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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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他读后感10篇

  《她他》是一本由[英] 简·莫里斯著作,湖岸出版/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36,页数:215,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她他》读后感(一):《她他》译者后记

  文|郁飞

  五六年前,在外文书店见到詹姆斯 • 莫里斯的巨著《英帝国兴衰史》(正式书名是《不列颠和平局面》三部曲)。这个题材写成三厚册娓娓而谈的“史话”已使我醉心不已,更加大惑不解的是,这三部曲的第一册的扉页前都有这样一段话:

  写作《不列颠和平局面》三部曲期间,詹姆斯 • 莫里斯完成了性别的转变,现在以简 • 莫里斯一名生活和写作。她的父母分属威尔士人和英格兰人。所以她的日子一部分在北威尔士的书斋度过,一部分在南部的家里度过,同时还游历国外。她最著名的著作有先后写于男性和女性时的《威尼斯《牛津《西班牙》和《她他》;她还出版了三卷游记并编辑了牛津版《牛津手册》。

  “完成了性别的转变”是怎么回事?为什么要由男性转变为女性?看来他的写作活动仍是前后一贯的,此中奥秘究竟如何?不到一年,请求域外亲属寄赠的这三部曲收到了,可是作者身世的传记材料,我却是在一部作家索引里找到了。

  这是其中部分自述:

  我于 1926 年出生在英格兰的萨默塞特,是背景全然不同的父母的第三个儿子。这桩婚姻虽然古怪,却是十分幸福的。我家源出威尔士边界地区,大约是我曾祖父吧,据说是瓦伊河上最后一名柳条艇渔夫。我父亲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了毒气,后果严重,因此在我童年时便去世了。我先后上过英格兰南部高教会办的兰辛公学和牛津的基督堂学院;两者之间我有十四年在陆军里,编在老式的机械化骑兵团。 我对那个团颇有感情,也很尊敬。

  牛津毕业出来我干了十年新闻工作,几乎一直担任驻外记者,先在伦敦《泰晤士报》, 后来在曼彻斯特《卫报》。这使我能在三十五岁以前就以走马观花但异常欢愉的方式几乎观光了全世界。我报道的事件包括:首次登上珠穆朗玛峰,各大国在莫斯科的较量,使得戴高乐重新掌权的阿尔及利亚事件以及汽车首次驶过阿曼沙漠等。到1960 年我看够了,我的读者想来也读够了,我便定居著书,同时给期刊和电视台写稿以支付生活开销。

  我住在威尔士北部风光最优美地方的一所宽敞的老屋里,背山面海,河里盛产鲑鱼。这是不列颠境内一条起伏最大的私人小道的末端,几重屏障使我得以独处。我有妻子和三男一女。我们在牛津有一所小屋以备往来大千世界时之需。

  每年我都要在国外游历三四个月,这是我这一行谋生所需。否则我宁可永远住在特列芬, 凭想象力写出一本本华美的书以飨后世。

  于是,詹姆斯 • 莫里斯把他记者生涯的见闻写成大批著作。1953 年他27岁时,就以首次攀登珠穆朗玛峰的独家报道而被《经济学人》杂志赞誉为“我们这一代的首席记者”。《我所见的美国》(1956)被丹尼斯 • 布罗根称为:“我读过的优秀的游记,当代美国的最佳印象记。”他的《威尼斯世界》荣获 1961 年乔治 • 波克新闻事业奖和海涅曼奖。《通向赫德斯菲尔德之路:五大洲游历记》(1963)被美国每月读书俱乐部列入推荐书目。

  1972 年他终于动手术改变了性别,此后改用简 • 莫里斯这个女性姓名,写作不辍。今年算来已是六十高龄了。

  本书是她 1974 年发表的关于改变性别之事的自述。几年前得知她有这么一部作品之后,我即多方寻找,终于在 1985 年承蒙友人卢康华和张玉书几乎同时为我在国外找到,才能于先读为快之后着手译介。在此谨向两位教授深深致谢。

  以我的孤陋寡闻,在得知詹姆斯 • 莫里斯其人其事以前 不知道世间竟然还有改变性别的事。以前只听说过有所谓“阴阳人”,那是发育过程不完全造成的,一个兼有两性器官或两性特征,是生理上的两性人。读了简 • 莫里斯的自述方知,她之要改变性别完全是心理上的原因,即自幼即认为自己应是女性而错生为男身。改变性别以前,他在生理上是个完全正常的男性,娶妻生育,与常人无异。这样的事在我是闻所未闻。

  但是,事有凑巧,去年4月见到本书以后的大半年间,居然接二连三见到报端刊出这类事情。例一是,参加1984 年第23届奥运会 3000米长跑的英国女选手佐约 • 巴德宣称,她原是男性,因为自幼向往女性而在高中毕业后施行了性转换手术。例二是,英国一家教育器械制造公司的总经理因为治疗热带病而大量服用女性激素,不得不遵照医生的嘱咐做了性转换手术,成为女性后仍去主持那家公司。例三更把伦敦婚姻注册公证人搅得眼花缭乱,因为在 1985 年 12 月 18 日他主持的一次婚礼上,新郎吉姆是刚从女性变过来的, 而新娘苏珊和伴娘海伦却都是男性变过来的。最近又偶然在清初刘献廷的《广阳杂记》上发现这样一条记载:

  长沙有李氏女,其母尼也。年将二十,已许字人矣,忽变为男子,往退婚。夫家以为诈, 讼之官,官令稳婆验之,果男子矣。遂薙发留辫, 解足缠,易男子装,学剃头取耳以为业。今三年余矣,列肆于市。质人使人招之薙头,不来。盖闻其为当道,寓中人客杂沓,羞赧不前耳。虞臣同紫华尔声往其肆,令其薙发,归言其声音相貌,举止意态,犹俨然是一女子。因细询其原委,果然也。余忆泰西人身之说,言女变为男,只内肾脱出便是;若男变为女则决无此理矣。说在《脉络图说》中,可检也。

  那么这种事情是古今中外都有的了,只是在古代或系身体自然发育,而当代因为医学的发达,性别已可经由手术改变了。不过,把自己变性的前因后果如实叙述出来,而且剖析得这样细致的,本书怕是第一部。所以英国《观察家》杂志说本书“道出了难以启齿的东西”。此外,我们还应注意在引言里说的,她是“为了对家人的爱,为了向友人解释,为了对世界各地所有的相同境遇者表同情”而写这本书的。 也就是说,她是为了一切错生性别者吐露其中一个的心声的。神州十亿,必不乏这类相同境遇者吧,那么译者就有义务在此提请他们注意,本书的意义在于率先在文学里反映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是向一切相同境遇者提供慰藉。书中提及的那些具体措施,都是为了说明自己的经历而并非让非专业人士模仿的,故而证焉不详。谁要照搬就辜负了作者本意。

  郁飞

  1986 年 11 月 24 日 杭州息存斋

  《她他》读后感(二):性别身份的抵达之谜

  相比同志书写,跨性别者的声音更加隐而不彰。国内同志主题的出版物已经不少,跨性别人士的作品则相对罕见,我记得只有凯特·伯恩斯坦《性别是条毛毛虫》一本,和讲述丹麦画家的艾纳尔·魏甘纳小说《丹麦女孩》,台湾还出版过女跨男的《蓝调石墙T》。简·莫里斯作为优秀的记者和游记作家,笔力本就相当不凡,她的跨性别身份在她的《世界:半个世纪的行走与书写》中“卡萨布兰卡:变性”篇就透露了一点点,但只写到她在70年代来到摩洛哥做手术的经过,当初读的时候我就颇感好奇,更引人关注的是,她和妻子伊丽莎白结婚后,生下了五个子女才选择变性。那么,这期间她(他)是如何看待和妻子的关系,又如何在女人心的真实中,用男人身份履行丈夫职责?嗯,我得承认我更关注她的“性心理”。没想到,她早就坦诚地(在性别转换完成后不久)写了一本书《她他》,专门剖析自己从小到大的性别心理,更令人惊讶的是,国内在80年代就引进了这本书,名为《变性人自述》,新版就是依循了这个版本。这是一个灵魂如何抵达她性别真实存在的记录。

  来看看莫里斯怎样讲述她的性别故事。她从小就有模糊的性别认知,更准确地说,是对女性身份的认同,也许还没有上升到性的层面,但已经有所偏好了。“我三岁或四岁时就知道我长错了身子,我真该是个女孩。那一刻我记得清清楚楚,是我生平最早的记忆”此为开篇。对于这样的性别差异,莫里斯有没有感到“怪异”或“负罪”呢?“即使安静而又充满新鲜感的童年生活在我看来也是不完整的,我感到向往一种我还不知道的什么东西,好像我这类型中漏掉了什么,或者我身上的某种本该坚硬耐久的元素解体四散了”“我觉得既然我想移植到女孩身躯中去的愿望是这么强烈,这么始终不衰,我只有力求最佳状况即内心的和解”。

  莫里斯的独特之处在于,性别问题不仅是生理问题,悬系于最基本的生理欲望,生理性别与心理性别的冲突更是灵魂的不可调和,这影响了她看待世界的方式,因为性别的冲突让她感到整个世界都是不稳固的,都是容易发生改变的,因此她迷上了游历,只有在漫游中,才能对外部世界产生那种临时的、过客般的感觉,这正如她对自己男性身躯的看法。“我把这个难题与灵魂观念或者自我观念等同起来,认为这不仅仅是个两性问题的不解之谜,而且是一个寻求统一的问题。对我而言,我生活中每个方面都与这种寻求有关——不仅性欲冲动方面,也包括记忆中的一切所见、所闻和所嗅,建筑物、景色、亲朋好友的情谊、爱情和烦恼的威力、各种感官的满足以及肉体上的满足。在我心目中这个主题的范围要比性的问题宽广得多:我不认为这里面有淫秽的成分,我首先看成既不是肉体的也不是头脑的,而是灵魂上的难解之谜”。

  牛津对于莫里斯的塑造是思维方式层面的存在。“若非我从牛津文化——实际上是英国的传统文化中吸取了灵活性和自得其乐,只怕我早已在反常儿童的最后休养所即精神病院里完结了。因为牛津精神的核心周围有那种崇高而勉励人的真理:世界上根本没有任何共同准则。我们大家全不一样,谁也不是全盘皆错;去理解人就是要原谅人”——这也是莫里斯对待世界的总纲,引导着她灵活看待世界,将自身的不同变成一种解释世界异于寻常性的密码。

  在性别转换前,莫里斯始终披着男性的外衣,藏着女性的灵魂。从牛津到军营,再到当记者、结婚,乃至服用激素、变性手术,莫里斯一步步转换着她的性别频率,将外部世界调节成适合内部性别的光度。无论在哪一个阶段,莫里斯都能从中玩味出符合自身女性身份的气质,换言之,她喜欢一种“伪装”的乐趣,用带着男性面具的双目去注视身为女性的世界,在他人对待自身的态度和自身认同的方面中去寻找某种有趣的差异化审美。很有趣的一点是,莫里斯自始至终都是怀抱着乐趣观看这个世界,性别的隐身衣让她有了捉迷藏的快乐,并不是惶恐、紧张和害怕暴露,外界和内心的压抑根本不存在,似乎她的成长过程总是这样顺利,在每一个阶段,周遭都会对她的性别决定反馈以理解,所以莫里斯的性别之路充满了形而上的审美,生理性别一步步符合心理性别的过程,是她一步步脱下面具,蜕出真实自我的过程,是性别的灵魂之缝隙逐步弥合的过程,更是在此期间收获别人难得的从“伪装”到“真实”快乐的过程,整个过程像一个有意思的实验,间奏着他人的善意和理解。

  所以对莫里斯这本《她他》的阅读,同样是形而上的审美式剖析,莫里斯力图向读者展现的,不是性别转换过程中的艰难与挣扎(我想绝大多数性少数群体都有这样的煎熬),而是她如何在自身性别意识折射出的七彩光焰中,发现这个世界别人看不见的美感,这是同时拥有两种性别——对于莫里斯来说,自我认同是纯纯的女性,对于他人,莫里斯是绝对正常的男人——带来的错位态度的玩味和欣赏,也是一个伪装者暗暗调节外部世界性别维度的尝试与快乐——当外部世界向她呈现出“作为男性”应该成为的模样,莫里斯则在内心寻找着阳刚世界中独属自己的阴柔之美。

  在牛津,莫里斯也遇到了“牛剑精神”——男孩之间的同志情欲,为了探索自己的生理欲望,莫里斯主动尝试这种情感。精神爱恋是令人满足的,可真发展到器官接触,莫里斯就感到不够满意“虽然我往往热望献出、屈从、开放自己,我却长错了器官。我那器官的功能是另一种,我感到我的器官是配备错了”,性欲和性别是两个不同的观念和事物,性别是一种观察世界的独特观念,而并非渴望将肌肤接触奉献给某种性别的倾向,身体是限制的,性别观念则能通透肉体直达精神,“性别或许是灵魂、是才能,是兴致,是环境,是人的感觉,是光和影,是内心的音乐,是迈步一跳或交换眼色,是更加真实的生命和爱而不是什么性器官、卵巢与激素的总和。性别是人的根本,人的心灵,是统一的一个部分”。

  莫里斯探索历史上的跨性别者,从希腊神话到丹麦画家艾纳尔·魏甘纳。他还发现许多人与自己一样。他的性别意识从此走出自我,将其放置到更广阔的社会意识之中。带着这样的脱胎换骨,莫里斯自然意识到生理欲望并不是他探寻性别意识的终点,他不是同志而确实是跨性别者。走入军营,她自认是女扮男装的人,还怀念当初男性的“特权”——比如可以听到女士不便听到的笑话。军营中的亲昵行为,莫里斯也是爱抚多于交合。

  莫里斯还迎来了爱情,妻子伊丽莎白带给他的友谊更多与情欲。“同伊丽莎白交合时我感到是在完成一种职责,有幸得到一群孩子作为珍贵无比的天赐。性生活在我们婚姻中只居次要地位,我们在许多方面都是非常现代化的结合,是友情和平等的结合”他们的婚姻是基于平等与尊敬的开放性婚姻,或许这消弭了异性婚姻间的负担,也带来了自愿忠诚的结合。因为心理认同为女性的莫里斯选择伊丽莎白,这个完全知道他并认可他情况的妻子,就更有责任让她获得一个妻子和母亲所该有的财富。

  他最显眼的标签是记者和游记作家,但作为记者,当他登上珠穆朗玛峰时,更感到阳刚之气和自己内在的分裂,见证了20世纪的诸多大历史,却必须以一个男性视角来描述“我感到厌恶。我想,我大概是把事业上的成就本身看作男子气质的一部分,我反对男性状态,有意躲开。我辞去最后一项职务,放弃担任各种公职的机会,却爱好著述或独自外出游历。我在培植阳痿”。他选择离开记者岗位,游历世界,成为他最多产的领域。“我直到最近才认识到不断的漫游是我内心旅程的外在表现,我也从不怀疑各人消耗在性事上的感情力量,在我的旅行中升华了——因为我一向喜爱速度、气流和广大的空间”。

  莫里斯从服用激素走向变性手术,都是在他等到孩子们成年后所郑重做出的决定,是他离开世界,回到家庭之后,在内心最后的跨越。“我们的子女都平安长成,我感到我已经尽力履行了我的婚姻责任:我没有发疯,没有自杀,也没有把我最深沉的忧郁传染给四周的每一个人”,莫里斯认为激素带给自己更年轻的身体,手术更是让自己身心彻底统一“甚至我同伊丽莎白的关系也很快失去最后一些肉体接触的成分而达到新的彼此知心状态。我的躯体似乎更加复杂了,各种反应愈加灵敏了,可是我感到心灵简化了…一生中只有这几天,过去没有,今后也不会有,我们终于成了我们自己”。

  “成为我们自己”也是莫里斯一生的追求,她用了半个世纪的生命去拥抱属于她真正的身份,用男性/女性的身份行走在世间,探索性别之为一种特质所真正意味的东西,探索性别概念究竟给自己带来了哪些超凡的经验,她也逐步感知,性别问题远远大于生理欲望,它塑造了我们一整个的价值观。它悬系着我们整个看待世界的方式和角度,也塑造了我们的生理和精神认同。很幸运的是,她拥有自由的思考空间,也有相称的才华写出自己的感受。性别的错置,和一切性少数一样,绝不能被当成身体之“罪”。对经历着它的当事人来说,绝不只是物质器官的不同感觉,更不能因为它与大多数人不相同而成为“怪异”,需要“纠正”。对它的认同比解释更重要。作为一个跨性别者,莫里斯告诉读者,和许多关乎我们自身的东西一样,“我相信它事关精神,是神圣的象征,而对于它的解释并不十分重要。重要的是,不论多么特殊、困惑或不知归属,我们所有的人都拥有按照各自意愿生活的自由,能够爱其所爱,能够了解自己,正如上帝和天使所期望的那样”。

  我想,这也是一切性少数群体所希望的。

  《她他》读后感(三):错生性别的莫里斯的一生

  “我相信错生性别的冲动——至少我的体验如此——远不止是一种社会冲动,还是生物性的、想象性的,尤其在本质上是精神性的。”

  莫里斯是一位值得被牢记的奇人:家境殷实,在牛津接受教育,“二战”后声名鹊起,被誉为“我们这一代的首席记者”;成为旅行家和作家,游历世界,创作了名作《不列颠和平局面》三部曲。然而,最广为人知的,还是莫里斯曾经经历的公众形象大颠覆——倒不是因为什么为丑闻,而是因为时年46岁,已经结婚23年、育有多名子女的绅士詹姆斯·莫里斯下定决心改变自己的性别,从此以后世间再无詹姆斯·莫里斯,简·莫里斯横空出世。

  在50多年前的英国,这出大变活人的戏码引起知识界和社交界多么大的震动,自不必说。就是今天看来,也显得太离奇。1974年,莫里斯把这段经历写成了一部自传《她他》;如果换一位作者,《她他》很有可能沦为街头小报或地摊文学那种货色。不过在莫里斯笔下,这部听起来不怎么严肃的私密自白,成为了一部独一无二的精神自传。

  莫里斯自称“错生性别的人”,三四岁时,她就意识到自己虽为男儿身,但其实是个女孩子。灵魂被包装进了错误的躯壳令她非常苦恼——自从弗洛伊德的理论被广泛接受,对性别的困惑往往被打上“性倒错”的标签,它们产生的根源,自然被看作是性问题。但对于莫里斯来说,自己的性别问题的范畴比性问题要宽广太多,它是精神化的,更关乎自我身份的认知。在《她他》中,她回顾过去,说道:“(错生性别)即非一种性关系方式,也不是厚此薄彼。这是一种炽烈的、终生的又消灭不了的信念……”在莫里斯的认识中,性别的问题是灵魂的问题,也是自我统一的问题。她说,“性别是灵魂,是才能,是兴致,使环境,是人的感觉,是光与影,是内心的音乐,是迈步一跳或交换眼色,是更加真实的生命和爱,而不是什么性器官、卵巢与激素的总合。”它关乎她生活的方方面面——“不仅性欲冲动方面,也包括记忆中的一切所见、所闻和所嗅,建筑物、景色、亲朋好友的情谊、爱情和烦恼的威力、各种感官的满足以及肉体上的满足”。

  所幸莫里斯的家庭氛围和生活环境非常宽松、宽容,她的独特并未被视为病态加以矫正,反而被当作一种性格受到了很好的保护。话虽如此,在上世纪二三十年代的英国,性别问题在公众视野中仍具有不可挑战的地位。两性的对垒使得一个人必须要效忠于自己的性别身份。在《她他》中,莫里斯反复重申过无数次自己的性别观念,男性天生代表社会领域,他们有力量、莽撞、身体坚忍,对局面有着很强的控制力;女性天生意味着私人领域,文雅、高贵、柔弱,对艺术有与生俱来的理解力,需要被男性带领和照顾。她对两性的理解带有很强的时代色彩,两性对立所产生的张力因而给她带来了很强的压迫感。在性别身份上,她表里不一,却感到自己必须选定一个阵营,以确定的身份和与其相匹配的自我认知和感官反应来应对剑拔弩张的两性世界。

  莫里斯混迹在“男性世界”中,却像一位女扮男装的间谍小心翼翼地潜伏着,唯恐自己的秘密身份暴露。不过她也意识到了自己拥有一种特别的阴柔魅力,这使她不仅没受到孤立,反而常被周围的男孩殷勤对待。这种状况从她上学开始一直延续到“二战”爆发,她加入了皇家第九长矛兵团。她“感到自己像个难以令人折服的小说里的女主人公,用短靴或者轻骑兵上衣装扮起来,出入战场寻求荣耀或冒险故事”。在《她他》里回忆这一段经历,莫里斯的笔调是带着浪漫色彩的。皇家第九长矛兵团是一支精英部队,成员出身大多非富即贵,拥有极高的荣誉感,喜欢在休闲时光谈论文学。莫里斯身边出现了许多年轻而极富人格魅力的年轻男子,这段经历在她充满冒险的人生里也甚为珍贵。她一方面深感自己与他们之间似乎隔着一条难以逾越的性别鸿沟,另一方面却又为自己可以被这些富于“男子气概”的同僚接纳并且视为同类受宠若惊。在战争的大时代背景下,广阔的世界迎面而来,当她与年轻的同僚们奔走在异国他乡,她感觉到的是少女与年轻男孩最初约会的那种幸福。在她后来的生活中,恐怕只有作为随行记者跟随珠穆朗玛峰探险队攀登珠峰的经历能够与其相提并论。这两段经历的相似性在于她都深深地感受到了男性——在她所坚信的那种相对传统的两性观念中——的魅力,特别是男性“对身体始终如一的控制力”所带来的自由。有时她甚至会因此短暂地为自己拥有男儿身而窃喜。

  她独特的灵魂赋予了她与众不同的视野,让她可以用富于情感色彩的方式来审视这段经历和记忆。于是她的记述便都带有一部出色的纪实文本理应具有的动人氛围。这种氛围很好地传递了她在彼时彼地的微妙感受,那是秘密潜伏在异性中的冒险快感,也是在两性身份间不断跳越的焦灼感。《她他》里记述了这样一段往事,在那时,她和一位长矛兵团的同僚(这是一位“阿拉伯的劳伦斯”式的传奇人物)在深夜驱车赶回营房,“这是埃及冬季里一个使人惊心动魄的星光灿烂之夜,空气里只能闻到黄沙和干旱的气息,夜空看上去冷得发脆,简直可以切开,星光闪烁下的寒劲使人周身发颤,心灵飞升。我们靠在车顶上,跌跌撞撞驶过开阔的沙漠,我们挨近身子取暖,他把大衣披在两人肩上。我们一度沉默不语,卡车颠簸前行。后来奥托说话了,‘上——上帝啊,’他说,‘我希——希望你是个女人。’”

  这种令人激动不安的戏剧性时时冲击着她,也促成了她对自我的一些新认识。然而,更多时候,莫里斯还是遭受着自己性别身份的迷惑所带来的痛苦。她并不是经常能够和自己男性的躯壳相处融洽。离开军队后,她成为了记者,先后为开罗的阿拉伯通讯社、《卫报》和《泰晤士报》工作,工作之余,莫里斯四处寻访医生,却没有得到理想的结果。她并不想被“治愈”,只是想获得改变身份的途径。有医生给她开了雌性激素,这样她可以在自己愿意的时候缓慢地开始转变。在她23岁时,她遇到了自己的灵魂伴侣伊丽莎白。听起来虽然不太可能,但一切发生的非常自然,她们不仅结了婚(此时的莫里斯无论是在生理上还是法律上都是男人),而且生育了好几个孩子。

  伊丽莎白是一位与众不同的女性,她接受了莫里斯对自我身份的界定,甚至一直支持莫里斯通过手术改变性别,她认为这终究是不可避免的。在三十来岁的时候,莫里斯感到再也无法忍受自己的男性躯壳。这种自我性别身份的矛盾加剧了她与外部世界的对立感,在她眼中,自己经历的一切似乎都是两性战争的隐喻:自己所任职的《泰晤士报》和《卫报》分别呈现出男性化和女性化的性格缺陷;混迹记者群带来了只身处在异性中孤立无援的紧张感;世界的不完满似乎都该归咎于男子主宰一切的社会状况;男性化的公共生活令人不堪忍受,只有女性化的私生活才关乎紧要……莫里斯把现实中令人失望的那一部分全部视为男子气质的衍生物,只有自我放逐、远离它们才能保护她灵魂的完整性。在这一个时期,她辞去了所有职务,游历世界,撰写著作。写作也成了她性别认知的一种独特方式。她在《她他》中写道,创作是她满足感官的一种方式,也是感情和秘密的寄存处。

  随着儿女长大成人,莫里斯开始实践自己的计划,她吞食大量激素,身体有了缓慢的转变。越来越多的人对她的性别感到迷惑,她不时以女装示人,这让她感到自己多年来的性别偏差得到了有效的弥补。当人们把她视作女人的时候,她感到他们看到了理想中的自己。她非常着迷通过不断变换两性身份来调整自己在社交时的地位和状态。1972年,在进行了一系列复杂的准备(包括打听在法律上改变性身份别的可能性和被迫与伊丽莎白离婚)之后,莫里斯在卡萨布兰卡完成了自己的变性手术。

  所幸手术非常成功,虽然她对自己的改造并没有一蹴而就,后面又接受了几次小手术。她仍旧和伊丽莎白生活在一起,改了名字,接受了政府为她重新制作的全套身份文件,并且以新的性别身份在社交界重新亮相。她终于可以正大光明地用女性的眼光来打量这个世界,并且验证自己多年来对女性性别身份的认知。在身份的转变过程中她写了自己最伟大的作品《不列颠和平局面》三部曲,她认为自己前后的视角变换对创作风格有着很大的影响。但最受影响的是她的生活,她确实为男士的殷勤和自己所表现出的顺从柔弱而陶醉;她认为变性之后,自己徒然生出了很多迷人的女性性格特征;当她感到自己作为女性被看低了一等的时候,她会恰如其分地和所有女人一样,生出“还是做男人好”的念头。

  如前所说,简·莫里斯作为那个时代最著名的改变性别者之一,她的性别观念是非常具有时代性的。尽管她的作为远远超过了自己所处时代的理解范畴,但她意识里两性的二元对立一直存在,这甚至塑造了她对外部世界的认知方式。我想,她并非是一个跨越了性别鸿沟的人,她承认鸿沟存在,也承认这种分裂难以弥合,这促使她必须以抛弃男性性别身份的方式寻求自我的统一。在两性问题上,她不是传统的反叛者,而是以反叛的方式成为传统观念的最后一批继承者。莫里斯拥有两种性别身份,但这两种性别身份的体验对她来讲都是不完全的,特别是作为女性更是如此。就连她自己也不得不遗憾地承认这一点。在自传的最后,莫里斯反思道,为什么和她一样热衷于变换性别的人都是中年人?或许因为性别问题被视作不可破解的神圣问题的时代已经过去了,对于新一代年轻人,自己天生的性别已经不可能再像过去那样紧紧地束缚他们。性别更像一个旋钮,扭动开关,大家任意可行。

  如果她生活在另一个时代,另一种观念的统治下,她可能会有不一样的选择。

  然而,在我看来,性别问题并不是莫里斯的自传以及她那充满传奇性的一生最核心的主题。纠结于两性身份问题的背后,是她对于自我充满勇气的探索和追问。正如她所言,性别的背后,是灵魂。她曾经在一次次挫败后说:“既然我不能成为我自己,那么我就不成为自己吧。”但她终究没有辜负自己的灵魂。在《她他》中,最吸引我的不是莫里斯“男儿身女儿心”的神秘体验,也不是她曲折离奇的变性经历,甚至不是所谓跨越两种性别的身份体验。如果只局限在两性问题上来评估莫里斯的所作所为,就太过于轻率了。她是一位伟大的冒险者,她对自己性别和身体的改造是一场探求自我的伟大冒险。在《她他》这部绝无仅有的作品里,莫里斯殚精竭虑所收获的心理体验和经历会一直鲜活于字里行间。它们不可能被他人评判,也不可能被贴上标签简单分类。正如莫里斯自己的所说,它们“既非男子也非女子,即非自己也非他人,即非片段也非整体”,而是人类精神史上一个独立的章节。

  《她他》读后感(四):性别关乎灵魂

  世上第一个登顶珠穆朗玛峰的女性是谁?对于这个问题,你一般能查到的答案是:日本登山家田部井淳子,1975年登顶。不过,在此之前其实还有一个:英国记者简·莫里斯——只是此人1953年登顶时,还是“他”,直至1972年才通过手术变成了“她”,名字也随之由James Morris改成了Jan Morris。

  即便在那个西方年轻一辈寻求完全解放自我的年代里,这也是个轰动一时的大新闻。一个曾以其独家报道而被《经济学人》杂志誉为“我们这一代的首席记者”、撰写许多出色游记散文的杰出公众人物、五个孩子的父亲,竟在46岁之际变性成了女人,这无疑是许多街头小报不容错过的话题。数十年后,简·莫里斯还不无微词地说,在那之后,她“收到无数封来信和络绎不绝的邀请——半生辛勤劳作为我赢得的声誉似乎都抵不过一个‘变性’。”

  当然,她并不希望人们只是因为这个而记住自己,毕竟,经历变性过程的人多的是,但简·莫里斯只有一个。她写下这本薄薄自传的用意,当然也不是为了满足一些公众庸俗的好奇心,倒不如说是为了驱散人们对这一群体的一个最常见的误解:以为“变性”涉及的是“性”,但信不信由你,她坚持认为,那只关乎灵魂。她不厌其烦地一再声明:“我不认为这里面有淫秽成分,我首先看成既不是肉体的也不是头脑的,而是灵魂上的难解之谜”、那“涉及的不是我的生殖系统,而是我的自我”。

  所谓“男人的一半是女人”,如今人们似乎越来越接受这样的看法: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雌雄混合体,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不过也有一些人较为特殊,或是在生理上、或是在心理上,他们感觉自己很难被清晰地划归入两性之一,又或更糟地,发现自己的灵魂寄宿在一个“错误的身体”内。简·莫里斯之所以反对人们过多聚焦在变性过程的“性”这一点上,大概正是因为类似的心理冲突,如果是涉及到性别,那只会被视为一种戏剧性的内在认同矛盾,甚至是小说和戏剧的绝好题材,但按他的叙述,一个人身为男人但认为自己是女人,跟有些人身为黑人却觉得自己应该是白人,大概并无本质的差别。

  这可能有几分过甚其辞(毕竟内分泌科医生会反驳说,大量案例都绝不只关乎心理认同而已),但的确可能是问题更关键的所在,那涉及到一个现代人的共同处境:选择成为一个什么样的人是他/她自己的事。这种特殊的身份认同可以赋予人一种尽管苦恼但却也奇异的感觉,就像《在缅甸寻找乔治·奥威尔》中,有位缅甸人说的:“我只是一天早晨醒来,感觉自己像是美国人。我不晓得怎么解释。我只是这样感觉:我是一个陷于缅甸身体的美国人。这很酷,是吧?”因此,试图从这本自传中猎奇的人是会失望的,因为它讨论的其实是并不轻松的话题,甚至上升到了哲学意义的层次;其中所蕴含的也是一个典型的现代问题,那就是:面对真实的自我是极其重要的事。

  现代英雄往往是出入于两个以上不同世界的人,当代艺术家、作家等文艺群体中之所以有高得不成比例的流亡者,一个最根本的原因就是因为他们身上的不同经历既折磨了他们,但也丰富了他们。就像最繁盛的鱼群出现在寒流与暖流交汇处,思想的复杂深刻常常也出现在某些不相协调的矛盾冲突之间。如果说传统社会中的人只能扮演一个角色,而必须全力压制自己身上的其它冲动,那么现代人常常会发现自己越来越难完成这一点。我们也已经习惯了这样的角色冲突,连宫西达也的儿童绘本也会讲述一只从小被当作和平善良的植食恐龙抚养长大的小恐龙,长大后却发现自己其实是凶残的霸王龙而内心挣扎不已。按照戈夫曼在《日常生活中的自我呈现》一书中的洞见,每个人所扮演的社会角色(“前台”)和真实自我(“后台”)之间都难免有某种紧张关系。简·莫里斯的特殊之处只不过在于,他前半生的“前台”是男性而“后台”是女性,直至后半生因统一为女性而获得了自在。

  尽管简·莫里斯在自传中不断地谈到自己受苦于这种内在的认同冲突,但毫无疑问,她又是极其幸运的:他成长的家庭环境“从不强求顺从一致这种品质”、上学时在牛津享受相当宽松自由的环境(那里“除了不宽容之外一切都能宽容”)、从军时在骑兵团感受到的也更多是同袍的友好;至于此后的记者生涯,他自己也承认“再没有那么有趣的生活了”,供职的《卫报》“心平气和,富于人情,有慈爱心肠,以慈母般的眼光对待各处的失败者……尤其对我客气”。当然,最重要的是家人:孩子们没有让她为难,妻子伊丽莎白则极其善解人意,两人关系完全如平等的知交,在他终于决心要变成“她”之后,“我最放不下心的是我的子女会不会因为我而感到羞耻:即令他们是如此,他们也没有表现出来,而伊丽莎白则明说她终于成为我的同伴只能是一种解脱”。这确实是个自由主义的好时代,人们发现被鼓励着“做自己就好了”,一如历史学家托尼·朱特在回忆自己1960年代末所求学的剑桥大学国王学院的氛围:“它是如此完全自觉地不循传统,在那里,除了反同性恋者以外没有人会感到不自在。”在很大程度上,与大部分现代知识分子一样,他只是与自我为敌——“我在世上的剪影虽然别人看来是无害的,我自己却深恶痛绝”。

  要说有什么苦恼,除了社会规则所带来的无形压力(那一定程度上可能又与他心灵的敏感成正比)之外,更多的倒似是他自己给自己施加的:那种认为自己与众不同的敏感、自我怀疑(“这是一种不健康的妄想”)、到最后成为习惯的困惑,以及总感到自己是不完整的那种心态,加上某种双重归属感。当她是“他”的时候,从未感到真正自在,因为那时的自己是一个灵魂矛盾的复合体。然而,这也赋予她一种从小养成的敏感,因为自己身上所存在的这种特殊认同本身就促使她不断出入于两个边界。在完全由男性组成的骑兵团里,“他”感到的是一种“在那个男性社会里的观光”,那是在自己之外观察自己和他人的本领,也正是这培养了他分析和观察的本领,并最终运用到了自己的写作中去。也是这份从非主流的边缘位置出发的敏感,使她进而反思主流社会的话语霸权的力量与问题所在:她意识到英国社会中无所不在的两性话语,以及那种主流人群不可避免的误解,使得“连我朋友中那些最敏锐的人,完全出于善意关切我的生活进程的人,对于我的性生理的兴趣也普遍地比对我的心理状况的兴趣大得多”。

  这确实不是她一个人的困境,而是我们所有人的处境:只有现代社会才那么鼓励每个人去成为“真实的自我”,并为这个特殊的自我认同而努力,因为实现自我是最高价值(“我不愿做世上任何别人,只愿意做我自己”);也只是在这样的个人主义和自由理念的逻辑下,人们确信只要不妨碍他人就有绝对权利做任何事,而其他人不应仅仅由于对别人的“怪胎”抱有条件反射式的不舒服就去限制其选择自由,那会被视为罪大恶极;但也正因人们有了如此多相互冲突的需求,反而使得社会共同规范变得更重要了。这种特殊的念头有时被称之为“梦想”,激励着人们去做更好、更真实的自己,有时它也被正确地看作是虚妄而不切实际的,但正如有人曾戏谑的,“梦想还是要有的,万一实现了呢”,何况,幻想如果不破灭,那它就和真实没什么区别。

  已刊2016-12-19《三联生活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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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勘误:

  .12:“错生性别现象”……“异性服饰狂”:transsexualism和transvestism一般译作“易性癖”和“异装癖”

  .36:[二战中]在意大利战役以后我随同第九团开赴埃及,当了团情报官,后来又去巴基斯坦度过了英国托管的最后几年:此处应是巴勒斯坦,巴勒斯坦才由英国托管统治,且“巴基斯坦”(Pakistan)是杜撰的国名,在印巴分治之前并不存在;p.43也提到“在巴勒斯坦我们同耶路撒冷那些聪明的阿拉伯人和睦相处”

  .76:意大利佛罗伦萨和塔斯干尼的贵族世家:Tuscany通译“托斯卡纳”(意大利语Toscana)

  《她他》读后感(五):跳出枷锁去看大爱的婚姻

  《她他》并非这个时代的产物。想象上个世纪人类精神文明的接受度,我刚开始是带着些许怜悯的心态去阅读,然而叫我惊喜的是,很快我就察觉到了主人公的睿智。是的,睿智。这是阅读本书带给我最大的惊喜与值得学习之处。她接纳自己的身体,循序渐进地一步步实现自己的梦想,从未逃脱为人父母与丈夫的责任,并且始终保持精神的自主,这是具有时代性的。

  在中国,性少数群体远比想象的要脆弱许多。即便大众社会的接受度日益增高,然而每每遇见现实问题往往经不得推敲,能够像主人公一般从最初就告诉妻子、孩子事情真相并处理得当的人恐怕世间少有,这正是我崇拜的地方!也许终其一生,我们也不会遇到如此勇敢之人,集女人的细腻和男人的果敢于一体,这从侧面解释了她的妻子为何能够支持丈夫到如此程度,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两人心心相惜互相扶持,那真是堪比主人公一生的成就更为值得嘉奖的地方。一切皆有可能,我想,莫过于此。

  读者往往很想知道结果,显然她成功了。至于如何成功地实现转换并且让生活更美好,那么阅读本书,您一定会获益非凡。跳出世人对婚姻的普遍看法,爱,是大爱,是超越自我需求本身的。

  《她他》读后感(六):关于性别那些事

  “性别在我是生理上的而且完全是虚无缥缈的。性别或许是灵魂,是才能,是兴致,是环境,是人的感觉,是光和影,是内心的音乐,是迈步一跳或者交换眼色,是更加真实的生命和爱而不是什么性器官、卵巢与激素的总和。”

  好久没有这么用心地看一本书了,为了书放下一切可以放下的事。

  简.莫里斯不愧是被欧洲文学界誉为“20世纪最优秀的叙事作家”,她的文字优美,思路清晰,艺术素养优越,这些优点使得读她写的文字成为一件非常非常享受的事。

  当然,郁飞先生优美的翻译也功不可没。好像是第一次看外研社的非学习类用书,期待以后可以看到更多的精彩翻译。

  性别这件事关乎性事,但远远大于这件事,它某种程度决定了人的思维方式、社交方式,不同方面的责任感,还有对爱和幸福的定义。

  莫里斯生于1926年,对,到目前为止,90岁的老太太还健在,作为一个男人来说,他是不幸的,因为从4岁开始就认定自己的性别错了;可是作为一个性别倒错的人来说,他又是幸运的,因为生在一个“从不强求顺从一致这种品质”的家庭里,而9岁进入牛津唱诗班学校学习的经历,无疑也助长了他的想象朝着自己喜欢的方向飞翔。一个开放自由的环境,可以让一件大概率成为悲剧的事,变成一个结局还可以很令人欣慰的圆满吧。

  可能很多人看到牛津这个词会不由自主地笑出来,因为有太多的同性爱的故事发生在牛津。莫里斯的叙述,无疑肯定了腐国之所以成为腐国的先决条件。看看她笔下的牛津吧:“牛津精神的核心周围有那崇高而勉励人的真理:世上根本没有任何共同准则。我们大家全不一样;谁也不是全盘皆错;去理解人就是要原谅人。”是不是非常赞?真是对人性的宽容最好的理解之一了。

  就在这样宽容的气氛中,莫里斯心里对于性别独到的理解自由发展着,在他(那时候还是他)看来,性别不仅仅是生理的,更是灵魂上的。社会和宗教中对女性的崇拜让他心向往之。

  “我在基督堂学院的那些年里内心产生了一种纯洁无暇的观念,即圣洁感和脆弱感。我逐渐悟到这就是女性气质——就是歌德在《浮士德》末尾行数里说的:“永恒的女性气质引导我们升华。””

  “我认为,基督教故事里的全部人物中最美丽的是圣母玛利亚,远比基督本人还要完美和神秘。她在各福音书中飘然出现,生疏而高贵,本身就是个不解之谜。”

  随着青春期的到来,身体发育,性成为了绕不开的事。17岁的莫里斯离开兰辛公学进入陆军。在男人的世界里扮演一名女性对他来说无疑是很顺水推舟地一件事。然而当愉快的调情发展到实质的阶段的时候,他的感受变成了不愉快,因为生理上的他在抗拒着。矛盾吗?看看他是怎么解释的吧:

  “性别在我是生理上的而且完全是虚无缥缈的。性别或许是灵魂,是才能,是兴致,是环境,是人的感觉,是光和影,是内心的音乐,是迈步一跳或者交换眼色,是更加真实的生命和爱而不是什么性器官、卵巢与激素的总和。”

  不知道男性读者会怎么看这段话,作为一个女性,回忆起自己的青春期,这样的话特别有同感。所以莫里斯的女性化完全是精神的,而不是生理的。

  如果莫里斯是一个纯粹的精神追求者的话,他或许会独身终身,追求全然的内心世界。然而他有着强烈的参与世俗生活的愿望,渴望成为母亲孕育生命,最后不得不求其次,当了父亲。嗯,一个有着出世思想和入世智慧的人,已经可以得到幸福的一半了吧?

  说得更具体一些,在反感同性实质性的亲热的同时,他的内心也会象个一般的女孩子一样,享受男士们殷勤的照顾。所以青春期的经历并不全然是痛苦,反而有很多性的欢愉。他“体内的冲突没有转为愤怒,反倒溃烂化脓了”。更重要的是,在精神上他不会钻牛角尖式的没完没了地自我质疑和拷问,而是转而去探究历史。

  “性别重叠的观念世世代代都使诗人墨客和神话编者为之着迷,在各大宗教里也有其作用。犹太史学家说,上帝按照自己亦男亦女的面目创造了人类。。。伊斯兰教神话说,穆罕默德再度降临将生为男身。。。印度教徒的万神殿里有的是男女合一的神,希腊神话里性别也是含混不清的。。。”

  后面莫里斯还提到了詹姆斯.弗雷泽爵士的巨著《金枝》以及很多有名的涉及到性别错乱的作品。

  当一个人觉得孤独,渺小,无依的时候,最好的安慰也许就是书籍了吧?你会在浩如烟海的对历史、宗教、人性的解读中发现自己并不那么孤独,总可以找到让你有深刻共鸣的诚挚的剖白。这些与你没有任何现实关系的睿智的人说出来的话,比身边的人说的,可以带来更大的认同感甚至是脉脉温情的关怀。

  话题回到莫里斯,在他探索了变性的可能性发现操作起来有困难而苦闷的时候,上帝给他的宠儿派来了最好的安慰——爱情。不是普通的爱情,而是长久而深切的灵魂之爱-----无论你是男是女,我都会爱你。在他们有了五个孩子之后,72年莫里斯做变性手术,两人不得已离婚。然后在08年,两人又以同性婚姻复婚。一个活生生的爱情传奇。

  后半部分的篇幅莫里斯叙述了他各种生活经历和期间的思考。包括对变性手术以后因男女性别不同而得到的不同对待的有趣的思考。

  莫里斯的叙事风格十分独特,在谈到自然的时候,笔触非常浪漫;在剖析内心的时候,很理性;在叙事的时候,其逻辑和条例性又很好。这大概是跨越性别的人才有的特别的优势吧?当然不一定非要真的做过变性手术,现代社会对性别不再那么严苛的区分造就了一些可以跨越性别思考的人。从这个角度来说,现代社会还是有进步意义的。

  不知道这些一鳞半爪的引用和评论有没有让文章的读者对这本书有了大约的概念和阅读的兴致。总之,这是一本文字优美,叙述迷人的关于一个变性者心路历程的书,也是一个生活经历很丰富的人对两性差异的思考。

  看这本书的时候,尤其是莫里斯的爱情的时候,让我想起一部电影——《双面劳伦斯》,虽然劳伦斯和莫里斯的人生走向很不相同,电影里最让人印象深刻的也是两个人的灵魂之爱。

  还有一部可以看作是相关的电影——《雌雄莫辨》,讲述了一个女人为了生活把自己伪装成男子,最后自己都不知道怎么和社会相处的故事。

  最后,就个人感受来说,莫里斯的文字还是很男性化的。pointless!一个毫无意义的感觉。;)

  ,鉴于莫里斯对于性事的感觉,以及他46年模糊的性别,想看性方面描述的,会失望;)

  放一张网络上找到的照片,满足自己以及读者的八卦之心;)

  《她他》读后感(七):这个改变性别的故事,鼓舞我也要做出改变

  很早之前就听说过简·莫里斯,只知此人是写过《威尼斯》《的里雅斯特》等旅行文学名作的作家,买书凑单时动过念想,但也终究没收,更没在意过作者其人。

  直到前两年才偶然知道这个作家的故事:从一个男人做变性手术成为了女人,而且,男儿身时还结过婚,变性后,妻子依然陪在身边。当时确实惊到了。

  今年,简·莫里斯已年届九十,她讲述自己变性经历的书,在中国重版出来,中文名为《她他》,这本书发表于1974年,早在1988年就被译介到了中国,当时的译名叫《变性人自述》。

  我对性别领域错综复杂的情况并不了解,也没有兴趣,突然看起这样的书没别的想法,纯属猎奇,也没想到会一口气读完,请有关部门放心。

  简·莫里斯变性前叫詹姆斯·莫里斯,他的状况属于错生性别现象,不是异装癖,也不是同性恋,这两者是不会转换性别的。而简从三、四岁时就知道自己长错了身子,本应是个女孩。

  整个童年期间,当其他人在教堂祈求宽恕和启迪时,他总会在祷告中悄悄塞进一句:“求上帝让我变成女孩。阿门。”

  十七岁时他加入陆军,和一群同样年轻的强壮军人并肩战斗。想象一下你年轻时如果闯进一个只有异性的地方生活,会是什么滋味,你就可以脑补出詹姆斯的感受。

  当然有活色生香,充满偷窥般的刺激,这意外练就了他观察和分析的本领,直接影响了他从事记者和写作的行当。

  当然也有孤单无力,自己与男人根本不同的想法愈发明显,他觉得上帝把他的器官安错了。

  但上帝对他是有补偿的,他拥有着特殊的爱情,从一开始就超越了身体和性别上的含混不清,她叫伊丽莎白。

  上帝还给了他强壮的身体,像一台“一按阀门反应十分灵敏的优质机器”,尽管他对此深恶痛绝。27岁时,他以首次攀登珠穆朗玛峰的独家报道被《经济学人》赞誉为“我们这一代的首席记者”;他与伊丽莎白又很快生下了五个孩子。

  他们的婚姻如同萨特和波伏娃的开放性婚姻一样,双方言明自由,可以有各自的情人,但在分开期间也关切彼此的幸福,常不惜巨资跨洋见面。他们的关系超越了情爱,两人和睦得惊人,彼此陪伴。

  詹姆斯感到生平最苦闷的时期是走向中年的过程中,他把事业上的成就看作男子气概的显现,有意躲开。他放弃各种机会,辞去所有职务,躲进著述和独自游历中。

  但当年岁渐长,游历终要停止,时间到了。在伊丽莎白的帮助下,他下定决心改变性别。

  改变性别是长话短说,个中苦涩,唯有当事人清楚。毕竟这是人生所有改变中最剧烈的,是那个年代闻所未闻的。

  八年时间里,他吞服了12000片,多达50000毫克的药片。形体的变化开始显见,他成了不男不女之人,与伊丽莎白最后一点的肉体接触也没有了,却进入了彼此知心的境界。

  生活上的尴尬无处不在,他必须按时间和环境调整举止,记住在哪个场合被认为是男的,哪个场合被认为是女的。一次他在机场过安检,全神贯注地听警察是叫他先生还是夫人,以决定自己的动作,然而他什么也没听到,心虚地走了过去。走出通道后,男女会各到一处去搜身,他不知道该往哪边走。这真是可怕的时刻,感觉人人都在看着他。当他听到一声“女士,往那边走”,便立即进入女性的行列,一次小小的危机才告化解。

  他生性并非好表现之人,只想以光明正大的理由引人瞩目,无时不在、各式各样的伤害,他只能和家人一起忍受。

  到头来只有手术这一条路才能把他完全解救出来。他已抵达两性间的界限了。

  他向国家报告了情况,改了“简”这个两性兼用的名字,拿到了新的证件。她和伊丽莎白协议离婚,两人想到以姑嫂作为新的公开关系,并首次以两个女人的身份外出旅游,当陌生人叫她们小姐时,他感激涕零,觉得自己被捧得不能再高了。

  1972年,时机成熟,他远赴遥远的摩洛哥,走进了B医生的秘密诊所。遇到类似困境的人无人不知B医生,他的手术拯救了上千错生性别者,只要你预付给他一笔巨款,他不会过问任何法律和道义上的问题。

  在经历B医生诊所里惊悚的手术,以及回英国后的两次补充手术后,他被切除了器官,终于实现了有生以来的愿望,成为了真正的自己。就算在别人看来就像畸形人和疯子,但他说:“再经历十次这样的手术他也心甘情愿。”

  成为女人后,她开始受到女人的待遇,越是这样就越快成为女子,她享受纤弱的状态,不会倒开汽车了,瓶子也拧不开了,箱子也搬不动了,更容易动感情了,深切渴望男人的双臂和爱情,大方承认男人的吸引力。

  再执着固执的人也有放心不下的事,对简来说,她最担心的是子女会不会感到羞耻。但他们没有表现出来,而且庇护她,安慰她。有一次,一位老友说到简时,把“她”说成了“他”,女儿苏珊比谁都严肃地指责了他。伊丽莎白则说,终于成为她的同伴只能是一种解脱。两人更加紧密地被友情连接。

  简·莫里斯的故事可以说是个悲剧,这么多年处于心神不定的状态,生活被扭曲,朋友们被搞糊涂,亲人陷于险境,好好一个躯体让药片变了形,还到一个遥远的城市一刀切掉。

  但不这样她又能如何呢?她看不到其他出路,35年做男子,10年处于中间状态,余下岁月才成为喜欢的自己。尽管年轻时备尝艰难困苦,但已得到了幸福作为补偿。

  医学上说:“真正的错生性别人没有一个由于劝说、胁迫、服用麻醉药等手段接受自己生来的身体。因此,如果无法改变信念来适应身躯,只能通过改变身体以适应信念。”

  这个故事是极端个例,但其中所反映的困境并非稀有,简的内心冲突很多是一般人都有的,从她的努力,你可以看到一个人竟然可以选择自己的身份到这种程度。

  如果是你,你敢吗?你敢像这群人一样,无论面对多么可怕的前景,胜算多么渺茫,都踏破铁鞋买通江湖医生,即使拿起刀子自己干,也全无惧色,毫不紧张,义无反顾吗?你敢像伊丽莎白那样,在自己的爱人从男人变成女人后,依然陪伴在身边吗?

  简·莫里斯的文字辞藻华丽,将这样一个没有普遍共鸣的经历写得引人入胜,显出名家风范。本书也堪称名作名译,译者郁飞是郁达夫和王映霞的长子。他在上世纪80年代读到了詹姆斯·莫里斯的《不列颠和平局面》三部曲,看到扉页上写着这么一段话:“写作《不列颠和平局面》三部曲期间,詹姆斯·莫里斯完成了性别的转变,现在以简·莫里斯一名生活和写作。”别说那个年代的中国了,现在听闻这样的事,也让人感到震惊,想必当时五十多岁的郁飞眼镜都要跌破了吧,在得知简·莫里斯还有一部专门介绍自己变性经历的自述后,他托人多方寻找,在1985年读到并着手译介。在译后记中,老人家好心地提醒读者,书中的那些具体措施都是为了说明作者的经历,并非让人模仿的,谁要照搬就辜负了作者。

  《她他》读后感(八):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重生

  变性人是一个并不新鲜的话题。十几年前,人们对于变性可以说根本不能接受,每当从媒体上了解到国外有人做变性手术时,人们总在评头品足于老外的“神经病”。而近年,国内变性手术也进行了几例,人们已逐渐的理解了变性人的痛苦与渴望,接受了他们的追求和欢乐。

  中国变性舞蹈家金星和韩国变性艺人河莉秀的成功,多少给人们注入一些理解与宽容。金星变性后事业如日中天,婚姻幸福家庭美满;河莉秀变性后美艳绝伦,驰骋演视歌坛,可以说是名冠全球的变性美女。人们开始逐渐理解变性人的心态与痛苦,对于变性人能够承受家庭和社会等各方面的重重压力,去实现自己的理想与追求,除了惊讶于他们的执着,更加钦佩他们的勇气。

  中国变性舞蹈家金星

  《她他》读后感(九):没有“错”的性别,只有“真”的性别

  最近看了一本书,书名叫《她他》,是英国传奇记者简·莫里斯的自述,此人生而为男性,自小的心理性别却是女性,人过中年后经过药物和手术,以及过程中对生活的适应,最终完成性别转换。

  这本书写得挺随性的,身为一个作家、小说家,这本书与其说是为读者而写,倒不如说是为自己而写,只是顺带给有类似境遇的人展示了一种可能的正面积极的境况。

  通篇看下来,作者其实是个old-style的人,向往生儿育女的生活,遵从着上层社会的礼仪,喜爱招待客人,四处交际。文字没有什么煽动性,对女性权利的看法也很温和。除了性别认同与常人有异之外,看不出她与所有“规规矩矩”的人有什么二致。

  即便如此,这本书能在中国出版也属不易,并非因为里面有什么激进的政治观点,而仅仅是因为题材。

  译者郁飞(好像是郁达夫的儿子)在后记里写到自己翻译这本书,是因为看到简·莫里斯的其他巨著的扉页上的话里提到作者“完成了性别的转变”,感到惊奇而开始考据,最终找到了这本自述作品,就开始着手译介。

“以我的孤陋寡闻,在得知詹姆斯·莫里斯其人其事以前不知道世间竟然还有改变性别的事。以前只听说过有所谓‘阴阳人’,那是发育过程不完全造成的,一个兼有两性器官或两性特征,是生理上的两性人。读了简·莫里斯的自述方知,她之要改变性别完全是心理上的原因,即自幼即认为自己应是女性而错生为男身。改变性别以前,他在生理上是个完全正常的男性,娶妻生育,与常人无异。这样的事在我是闻所未闻。”

  读过这本书后,译者多加留心,才意识到“这种事情是古今中外都有的”。所以他又说:“神州十亿,必不乏这类相同境遇者吧,那么译者就有义务在此提请他们注意,本书的意义在于率先在文学里反映这样一种社会现象的存在,是向一切相同境遇者提供慰藉。”

  那是1986年(译者现已去世)。

  看到这样的文字,我有点感动。人们总说观念的进步是因为时代发展到今天,社会越来越开放。但就算在相对传统的时代,温厚之人也不会站在道德或任何高地上随便给别人扣上大帽子。

  (顺便就想到了鲁迅先生说过的话:“道德这事,必须普遍,人人应做,人人能行,又于自他两利,才有存在的价值。”)

  无关时代,有爱和悲悯之心的人就是不会随便judge别人。

  我觉得简·莫里斯非常的幸运。尽管一生好像都处在一个挺老派的环境中,却因为“老派”的那种宽容而未遭到刻薄的对待,新的性别身份也迅速被她所在的圈子礼貌地接纳了。

  从这个层面上来说,她的个人经历完全没有代表性,她的这本书也无法成为性别权利解放运动中的旗帜。但撇去了“革命性”这一点,恰恰让她的故事变得非常“纯”。

  这本书前半部分比较啰嗦,因为掺杂了很多作者的早年回忆和做记者的历程回顾。到了后面几章,讲到服用荷尔蒙身体开始发生变化之后在各处游历时与各地的人们打交道的经历,真是非常有趣。一个人从男儿身,到中性,再到完全变成女娇娥,外部世界对此的反应,以及内心状态的变化,描摹非常细致,历历在目。哪怕是自以为对跨性别人群比较了解的我,也从中get了很多新的认识。

  (只能止步于“认识”了,“感受”这种第一手的东西很难通过别人的描述来获得……)

  摘录:

我们每个人都是一个雌雄混合体,只是程度不同而已。世上根本没有任何共同准则。我们大家全不一样;谁也不是全盘皆错;去理解人就是要原谅人。我自己认为我向来是女性,不去改变我的真相,只是去掉虚假部分而已。但是我即将改变我的形体和外观——以及我的身份,说不定还有我在同事中间的地位,我的姿态(这是无疑的),我引起的反应,我的名声,我对人生的态度,我的前程,我的情感,可能还有我的能力。我要把我的男性结构改变成女性结构,我在公众间的角色也会随之变动,从男子角色变为女子角色。这是人生所有改变中最剧烈的改变,在我们这个时代之前是闻所未闻的。甚至现在也只有极少数人经历过:但在我看来这是再自然不过的,我踏上这条路只怀有感激之情,仿佛一个迷途的旅人终于找到了正确途径。“做了这么些年的男子之后再做女子,有何感觉?”我不能如实地回答这个一再有人提出的问题。因为首先,我从未认为自己真是个男子,因而不知道男子的感觉。其次,女子生活的许多方面是我永远不可能体会到的——少女时期,月经来潮年代,生儿育女,毫不含糊的女性性欲。再次,谁也不会真正知道别的人有何感觉——你自以为有了女子或者男子的体会,但可能这只是你一己的感觉而已。“要是谁能给自己灌输这种观念,说他不是男性而是女性,无论从哪个方面来看都是女性,那么这种观念也不妨依次让位给更高一级的理想——根本没有男女之分。”

  亨利,作者的儿子,一定是一位禅修者。

“再深一步思考,”亨利的另一段话说,“你就知道根本没有自我这个东西。” 一个人有权选择自己的身份到何种程度。

  一个人有权选择保留自己的身份到何种程度?一个人有权选择改变自己的身份到何种程度?

我得出结论:我不愿做世上任何别人,只愿意做我自己。加利福尼亚有句格言是我所赞赏的:“今天是你余生的第一天!”

  别人是好的或美的,自己却是真的。

  每个人都要好好把握。

  《她他》读后感(十):在两性对立之外寻找自我

  在“简•莫里斯”之前,她是他——詹姆斯•莫里斯。欧洲文学界公认的“20世纪最优秀的旅行作家”。以旅行作家而言,“他”的身份更加有利,莫里斯承认,“她”带来了一些不便,比如身体运动机能的部分退化。1972年,詹姆斯•莫里斯终于做了变性手术,以简•莫里斯的面貌出现在世人面前,并于1974年发表了这部自传。

  这是一个恰当的时机。当时莫里斯46岁,拥有美满的家庭,妻子从认识之初就了解他的秘密,五个孩子已长大懂事,他的家人都支持他,这是长时间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因此《她他》的文风如此坦率细腻,饱含欢欣和静谧,仿佛破茧后的蝶在阳光下翩然起舞,至于往昔的磨难与疼痛就这样悄然翻篇吧,或者举重若轻地浅谈辄止,新的人生已然开始。

  莫里斯并不愿自我剖析,促使她写自传的动机,或许是她想为这个沉默的群体表达些许心声。按照《精神障碍诊断和统计手册》的说法,他(她)们“对既有性别有一种持续且强烈的苦恼,同时伴有想成为(坚持认为自己是)另一种性别的欲望”。主流的看法通常认为,这主要是后天的教育环境造成的,要加以纠偏,在孩子幼小时就要有鲜明的性别教育

  莫里斯不会认同“精神障碍”这个名词。“我三岁或四岁时就知道我长错了身子,我真该是个女孩。那一刻我记得清清楚楚,是我生平最早的记忆。”为什么?童年、少年、青年直至中年,他一直都在追问。人群中的不自在,遮遮掩掩的试探,深夜的孤独祈祷,以及从各类记载中发现还有相似的人之后的心境……有悖于常让人惶惑。生活在群体中才有安全感。莫里斯发现,性别认知失调固然有后天的因素,但真正的性别错位无法用精神分析阐释,陷入他这种困境的人没有一个是“科学”治愈的。那么,是否仍须忍受精神上的痛苦去试图改变难以抑制的变性渴望?或者,试着让自己和周围的人接纳另一个性别的她他?

  神经科学家维兰努亚•拉玛钱德朗几年前在加州大学圣迭戈分校做了一项实验。他发现,病人大脑中的身体图谱和其身体的肢体结构有差异,男孩(女孩)的身体里长了女孩(男孩)的灵魂,为什么?孕期饮食不当?激素分泌失调?大脑构造异常?科学家还没有找到答案。

  听听莫里斯怎么说吧。“性别或许是灵魂,是才能,是性质,是环境,是人的感觉,是光和影,是内心的音乐,是迈步一跳或者交换眼色,是更加真实的生命和爱而不是什么性器官。”某段时间,莫里斯借助药物和着装在她他之间不停切换。这是一段有趣的经历。莫里斯掌握了主动权,从她他的视角去观察人们的反应。人是唯一能够有意识地自我改变性别特征的动物。福柯把《性史》第三卷命名为“自我的关照”,暗示了人对自己的身体、灵魂、思想和行为有控驭、调适和操作的意愿。男性和女性自有一套生理机制,男刚女柔的两极特性似乎是自然造化的命定安排,但我们对性别的认识离不开赖以生存的文化。如果要分析包含的因素,我们会发现它极端困难,因为我们的评价往往建立在一整套复杂的文化基础之上。

  什么才是“男性化”或“女性化”的标准?社会到了今天,观念开始改变。“花美男”和“女汉子”是新名词,不是新现象。男与女、刚与柔、阳与阴、强与弱,边界开始模糊,更人性化的价值尺度重新确立。西方性别学说有androgyny这个词语,由希腊文词根男(andro)和女(gyn)组合而成,用来表示在两性对立之外寻求新的理想价值。“雌雄同体”真正的重点不在生理而在心理,当然它也不能无视主流文化社会的性别概念,它不是摧毁和破坏而是开放和包容。它作为一种文化理念,可以上接柏拉图,下连荣格,凸显个体阳刚特质与阴柔特质的暧昧统一。它游离于男人与女人之外,拥有超越性别的心灵,解构对性别的预设与范畴。它对人类的已有认知是一种挑战。

  莫里斯作了特别的诠释,他在他身处的英国得到了认同,在中国,变性艺人金星也以自信的形象屡现荧屏。性别尚有很多未解之谜,至少,人们开始拥有自主选择的可能性。

  :本文中的第三人称,在莫里斯变性之前称作“他”,此后采用“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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