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您的当前位置: 时光文档网 > 教材教辅 > 文学 > 校园秘史之陆亭亭小说_《校园秘史》的读后感10篇

校园秘史之陆亭亭小说_《校园秘史》的读后感10篇

来源:文学 时间:2019-09-21 点击:

【www.cubkforchild.com--文学】

《校园秘史》的读后感10篇

  《校园秘史》是一本由[美] 唐娜·塔特著作,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55.00元,页数:55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校园秘史》读后感(一):拿什么拯救你的世界

  在一些以大部头取胜的作品里,唐娜·塔特是非常特别的一位。她的题材往往不是史诗,也并非所谓的奇幻,基本驻足于被写烂了的成长史,可偏偏却写得如此好看,那些繁复的细节让人着迷,欲罢不能。这本《校园秘史》也是如此。

  整个故事以理查德的视角缓缓展开,顺着他的目光,我们看到的是平凡得毫无意义的过去,这样的人生直到进入大学之后被打破。“我”在转入学习英语文学之后,加入了古怪的的学生“五人组”——冷淡傲慢的亨利、活泼开朗的邦尼、优雅的弗朗西斯,还有一对俊俏的双胞胎兄妹。“我”作为一个初出茅庐的局外人,感觉到的却是置身在一个个难以言说的谜团里。看似平常的“五人组”,认真地探讨着古希腊语及其文明,实则却在寻找着一种超脱人生与美的存在,而五人之间,那说不清、道不明的暧昧关系也令“我”心惊。随着一个个谜团的真相被戳破,一切都开始朝着无法控制的方向发展……

  我记得唐娜·塔特曾在她的另一本小说《金翅雀》里这样形容那幅名画:“顶针大小的勇气,毛茸茸的羽毛,脆弱易碎的骨头。并不胆怯,也不绝望,只是稳稳地站在自己的地盘上,拒绝对世界投降。”如果说《金翅雀》讲述的是一个人的成长与倔强,那么《校园秘史》讲述的就是一群人的成长与倔强,或者说是顶撞与拒绝,他们拒绝对世界、对这个社会投降,那种强烈的反抗意识可以说是有过之而不及,但这种稚嫩的“反抗”却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他们的青春在精神的虚无与堕落中彷徨:看似阔绰率性的邦尼,其实不过是不学无术;看似冷淡静默的亨利,却深深地掩藏着对卡米拉那火热的爱恋;优雅迷人的弗朗西斯,却是一位男同志;而那对俊俏要好的双胞胎兄妹,更是有着乱伦的关系。而更要命的是,死亡将他们拖入了更深的黑暗之中。

  这些难以触及的黑暗是唐娜·塔特的“拿手好戏”,在她笔下,吸毒酗酒几乎已经成为了青春伤痛的代名词,之前在《金翅雀》里就有着大量的描写,但那细致的描写,比起中国式青春里那“四十五度仰角的忧伤”,也仿佛能让人瞬间窥探到美国文青们的“忧伤”是何等放纵狂妄、自由不羁。但这些都只是唐娜的表象,在众多纷繁的象征背后,在与黑暗碰撞之下的,更多的是个人的成长,是如何让丰富敏感的精神世界与这个冰冷麻木的社会磨合,又是如何拥抱一个更现实的明天的问题。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有些人为此死去,有些人为此放弃,有些人为此安然守望,有些人为此远走他乡,但这并不代表人生就没有希望。

  最后亨利的自杀以死来获得精神的解脱与永生,又何尝不是另一种意义上获得希望的方式?青春的选择,并不是只有一条路。少年啊,拿什么拯救你的世界,都不过是在漫长的岁月之后,那寂寂的一刹那所闪现的微光了。

  《校园秘史》读后感(二):一段足够疯狂的青春,需要几场死亡来祭奠?

  唐娜•塔特有一种力量,让绵长的通俗小说体现出紧凑精悍的气质,使读者不以为长,读完荡气回肠。无论是《金翅雀》,还是这本《校园秘史》,皆以时光沉淀后的经典形象作为引线,前者是大都会博物馆的藏品《金翅雀》,后者则是希腊神话中的酒神狄俄尼索斯,线索本身意象万千,足以生长出一种与青春故事互为对照的持久张力。正因为如此,二十多年前写就的处女作《校园秘史》,如今读来仍深感震撼。

  《校园秘史》的故事情节并不复杂,用五十多万字的洋洋洒洒,所写的不过是六位学生与他们的老师朱利安在汉普顿大学学习希腊语的生活经历。因为课程的绝对集中,他们志同道合于希腊语的行动力,于是形成了校园中的“小团体”,一起“源源不绝地行动”。因为希腊文化特别的精神气质,让他们的校园生活异于常人,陷入疯狂,充斥着欲望、基情、乱伦与灵魂出窍。他们的青春之于美国其他作品所勾勒的纸醉金迷式的“混乱”,有过之而无不及,俨然是一场人性的狂欢,甚至与死亡相伴。

  在整本《校园秘史》中,被尼采亦推崇的酒神狄俄尼索斯可谓隐身幕后的主角。希腊三大悲剧作家的欧里庇得斯曾在《酒神的伴侣》中这样描述这位神祗:“人间有两位最主要的神,一位是女神德墨忒尔,即是地母,她用固体粮食养育凡人;继她而来的是塞墨勒的儿子,他酿造液体葡萄酒送给人类,弥补营养的不足,减轻那些可怜人的忧愁……此外在没有什么解除痛苦的药物了。他自己是一位天神,却被奠在地下敬神,使人们获得幸福。”在希腊人与推崇希腊文化的人们眼中,狄俄尼索斯代表了一种精神,抛下痛苦,尽情狂欢。而在那群学生眼中,狄俄尼索斯所代表的绝对自我,更彰显了青春的意义。

  人们为了靠近狄俄尼索斯,常常效仿其狂欢节的形式,饮酒、跳舞、用本我肆意妄为。在《校园秘史》中,一行人同样进行了的活动,他们爬上校园旁的荒山,举行“酒神祭”活动。特别是主角亨利,似乎沉迷于这种疯狂的酒神节仪式之中,向缺席了的理查德如是炫耀:“真是惊心动魄、壮丽无比。火炬、眩晕、歌唱,狼群在我们周围嚎叫,公牛在黑暗中低吼,纯净的河水在流淌,就像电影中的快镜头……经过这种狂喜,就知道日常存在的工作日的界限显得多么苍白。我就像一个婴儿,忘记了自己的名字。我脚底被扎出很多伤口,但浑然不觉。”他们在忘我的狂欢中,意外杀戮了一位过路的农夫,第一次为青春染上了鲜血。尔后又为了“告密者”的背叛,他们谋杀了同伴邦尼,让整个小说笼罩于黑色的氛围之中。

  这无疑是一个悲情的青春故事,杀人者的悲剧性动机,就像希腊神话中不可避免的命运悲剧,他们的人生正是这一希腊文化的写照:“希腊语不会含糊其辞,一种充满行动、充满看到行动的喜悦:层出不穷的行动,源源不绝的行动,前赴后继的行动,一长串的因果导向那不可避免、唯一的结局。”作为小团体核心的亨利,从一开始就认识到了人类的终极欲望是永生, “离开这个知觉的世界,一起去探索崇高与美好”是途径,而在这条路的终点,唯有死亡可以成全。

  在整个故事中,当作为导师的朱利安最终退缩妥协,只剩下亨利坚守希腊的精神,成为了某种象征。因而在故事的最后,亨利的自杀,成为了整本《校园秘史》的高潮。精神才拥有不死之身,就像“已经死亡的星星发出的光芒”。

  《校园秘史》读后感(三):无根的精神肆意膨大

  一个如《死亡诗社》中描绘的课堂世界,阁楼上隐居的希腊语老师,会为了一句“我爱柏拉图”而对你改变态度,六个人的小课堂,精神自由徜徉的小天地,却没有人人站到桌子上的诗意自由,有的只是五个人杀死另外一个人,一个人又自杀的现实悲剧。

  保守而暴力的父母,势力的社会土壤,空虚的少年;

  势力的暴发户,拼命跻身上流社会的虚荣心,空虚的少年;

  坐拥百亩庄园,无法忍受真正的工作,空虚的少年;

  ……

  空虚的大学少年们热爱希腊精神,因为希腊的超脱和这个美国社会丝毫不一样,他们在这个阁楼上阅读的荷马,挥剑的英雄,肆意醉酒的恋爱,无需对这个社会负任何责任。

  希腊语老师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是一个懦弱的人,虚荣心极强,他凡事遵循古老的礼仪,看起来高不可攀,是因为不想真正和你交流。一旦你稍稍反对他的观点,他就会暴跳如雷,躲进自己的世界,自我安慰说,我才是这个世界的国王。

  少年们要如何寻找和世界的联系呢?他们把脑海中的希腊精神变成活生生的仪式,酒神祭祀的狂欢现场,他们闯入私宅,杀死一个无辜的人。

  希腊式的放纵或许是浪漫且正义的,但杀人却不得不在无情的保守的冷酷的陪审员面前受审,面临几十年的牢狱之灾。故事到了这里,就开始往一个谎言遮盖一个谎言的路数越走越远。

  作者也没打算用少年杀人来做噱头,故事一开篇就是他们合伙杀人。

  有趣的是动机,想表达的也是动机。一种毫不植根于温暖(或许肮脏)土壤的自由精神,能走多远,造成多大的伤害,变得有多不可理喻?

  希腊语老师最后一走了之。希腊精神不能帮他们建立内心真正的强大,就算是为了守护心中热爱古希腊一片赤诚的亨利,也不能用自杀表白什么。他是因为没有信仰而死的。

  阁楼上的世界摇摇欲坠,自闭的思想生出了无根的巨人,正在符合逻辑地毁灭他们的生活。

  故事表达的人生荒诞剧很有深意,只是对六个少年和老师的性格刻画和背景挖掘不够深。否则能探讨的东西就会更多了。

  《校园秘史》读后感(四):关于我们身处世界的秘史

  毫不夸张地说,在每个人的内心深处,都存在一段只属于自己的青春秘史,那或许是暧昧而未知的粉红色,也许是迷乱而痛苦的灰色,也许是忧伤淡淡的天蓝色,也可能以上兼而有之,但是如唐娜•塔特笔下那古典与现代兼具,痛苦与美丽同在,如极光一般令人惊艳迷乱的校园时光,或许是极其稀有的吧。

  这个故事的叙述者理查德在回顾过去时说到自己是一个不惜一切代价追求独特风格的人,所以他被这种个性引领着一步步走向他的汉普顿大学,并遇到了一群个性独特的朋友——淡漠高傲的亨利、瘦削高雅的弗朗西斯、开朗的邦尼、漂亮的双胞胎兄妹——他们煞有介事地探讨希腊语及其文化,在夜晚如精灵一般寻找超脱现有存在方式的方法,并且在彼此之间保持暧昧难明的情感,本来春风扑面的生活由于一次偶然事件突然失去了控制,并且将每个人拖向不可见的黑暗深渊,当激扬浪漫的青春遭遇最黑暗的死亡,带来的是怎样的落差与激荡?作者在开篇即写到的邦尼的死,每一个读者不免会认为这就是故事的终点,却没想到终点也会是另一个起点,死亡不能带走一切,而生者必须接受同样深重的罪与罚。

  作者非常擅于探究表达情感的变化与体验,体现出了对于故事情节、文字表达极强的控制能力,使读者有身临其境之感,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我们仿佛也体验到了喜悦、惊愕、痛苦以至于崩溃的诸般感受。相比情感的递推,对于人物的勾勒似乎不够详尽,几个人之间的情感变化语焉不详,亨利更是在下部完全隐于幕后,但是我却相信这是作者有意为之,在本已经扑朔迷离的情节当中,为读者留下了足够的暗示以及更多的想象空间。

  在所有角色当中,亨利无疑是塑造的最光彩照人的一个,他钟爱雅典的文学与思想,在现实生活中追求着一种久已逝去的思想与生活方式,且不乏成熟智慧,在他冷酷高傲的外表之下,掩藏着真挚热烈的爱,那是对于雅典的爱,是对于导师的爱,也有对于爱人的爱,亦有对于朋友的热爱,可是就像开篇导师朱利安所说的:“几乎没有人意识到爱其实是一种非常残酷而可怕的事物。有人为了另外一个人而丢弃自我,他这样做时,等于把自己交付给了那些最为反复无常的神灵,甘愿接受他们的奴役,处境凄惨。”就是因为这样深重的爱,是一个少年所无法承载的,让他无法控制自我的压抑与冲动,一步步走向悲剧。而另一个隐形主角朱利安也颇值得玩味,他的惊艳出场,他的穿针引线,他最后的精彩表演,是这幕剧最主要的主导者与重要角色,他在故事开始为学生上课的内容揭示了他们之后的命运,而他自己则为学生们诠释了什么是现实社会,而我们应该如何透过表象去看清生活。

  在书中作者极富技巧性地为我们呈现了不同两个世界的矛盾,既是成年的现实社会与青年的梦想社会的对抗,也是希望中的雅典社会与破灭中的现代社会的对抗,朱利安身处现实社会,却在不断重塑雅典生活;亨利身怀青年梦想,却欲挑战成人世界;他同样身处现实,却对雅典所指代的那种生活热切渴望,可惜在现实世界中,这种方式毕竟要遭遇惨败,成年人的圆滑可以抽身而退,少年人的热切却无从宣泄。当两个世界无可避免地碰撞之后,一个世界轰然倒塌,而留给我们的另一个世界也早已经千疮百孔。

  《校园秘史》读后感(五):《校园秘史》:唐娜•塔特是怎么将霸凌事件写成经典的?

  有人说,唐娜•塔特的小说写得太长。

  也是。唐娜•塔特是一个很笨的作家,总是用10年来完成一本小说。1963年生人的她,至今问世的只有三本书,《金翅雀》、《校园秘史》和《小友》。其中,两本译成了中文,《金翅雀》和《校园秘史》。《金翅雀》600多页,《校园秘史》500多页。

  给阅读耐心只有一篇微信公众号文章长度的读者,送上一本长达600页的小说,是不是髦不合时?看来,答案是正确。我的一个同事就抱怨,《金翅雀》长得叫人难以忍受,如若不是唐娜•塔特的故事编得扣人心弦的话,早就放弃阅读了。

  《校园秘史》与《金翅雀》有着同样的特质,长得叫人难以忍受又因为故事特别精彩而叫人割舍不了。于是,有的读者说,能不能舍弃那些节外生枝的东西就讲故事呢?如果可以,《校园秘史》的故事用百来字就可以概括了:汉普顿大学有一个古怪的教授朱利安,教授一门小众、雅致的课程,希腊语。学习这门课程的学生在其他人看来都有些奇特,唯独理查德,家境贫寒却因为实在深爱希腊语,克服困难加入到这个古怪的小群体里,也就把我们的眼睛带入到那个群体中。富家子弟亨利是朱利安的最爱,也是群体不言而喻的领袖,加上一对双胞胎兄妹、弗兰西斯、邦尼和“我”,他们非常特别地围绕在朱利安身边。为了体验古希腊文化中神圣的疯狂,亨利他们意外地致死一位老人,穷而且贪得无厌的邦尼开始以此敲诈亨利他们,直到他们忍无可忍,亨利、双胞胎、弗兰西斯和“我”一起设计谋杀了邦尼。一件人不知鬼不觉的谋杀案,并没有让亨利他们从前一次意外中解脱出来,他们陷入到无可摆脱的诘问、纠结和痛苦中……

  唐娜•塔特如果只是这么去写这个故事,那么,《校园秘史》的出版很快就会成为一桩“秘事”而被读者遗忘在读完最后一页的刹那,因为,它跟晚报社会新闻版上的那些校园打人事件别无二致,只是单纯地呈现了校园霸凌事件的凶残。那样的文本,除了引起阅读者一时的惊心和愤慨外,并不能将阅读者的内心世界搅得天翻地覆。

  而《校园秘史》就做到了。《校园秘史》为什么如此厚重?因为唐娜•塔特着迷于描写意外发生后,在邦尼的敲诈下亨利的心理纠结、双胞胎的心理纠结以及弗兰西斯的心理纠结。然后,通过“我”的眼睛将这几股心理纠结拧成了一股“邦尼必死”仇恨的绳索,于是,“我”也加入到杀死邦尼的行动中。

  毕竟是一群学生,哪怕古希腊文化能将他们的灵魂引领到数千年前沐浴在圣贤的恩泽里,回到现实中,他们还是汉普顿大学的学生,不能免俗的,他们被邦尼的死纠缠得失去了平静的生活失去了正常的生活:亨利在沉默中越来越古怪,双胞胎兄妹反目,弗兰西斯在酒精中苦度每一分每一秒,“我”因为家境供贫寒始终被这个团体边缘化以致没有亲自参与谋杀邦尼而能像正常人那样生活着——其实,怎么能够!小说结尾在亨利死后数年。对,亨利最终没有顶住策划杀害邦尼带给自己的巨大压力,开枪自杀了。小说用“我”向读者介绍故事中的人物去向哪里的方式结尾,而“我”是在一个梦境中告别读者的。梦里,在博物馆里亨利春风拂面地向“我”走来,太阳穴那儿有明显的枪杀……就算是边缘的“我”也无法摆脱年轻时一时冲动犯下的错误!

  所谓经典,不在于故事精彩在前无古人后无来者,而在于通过貌似平凡的故事挖掘出人物内心世界的丰富性和复杂性,而这些丰富性和复杂性能够在阅读者心里拨动涟漪甚至砸出一个大坑,在我们今后的人生中每每遇到让我们惊慌乃至失措的时候,会想到我们读过的经典中那些人物,他们的长相他们的性格他们的命运,从而审视自己,该怎么办。

  所以,巴尔扎克、雨果、列夫•托尔斯泰、陀思妥耶夫斯基、海明威、乔治•奥威尔……他们的作品永远不会过时。

  如果说,《校园秘史》与巴尔扎克他们的作品有距离的话,我以为就在于朱利安这个人物的塑造。

  朱利安有多古怪?去读读《校园秘史》吧。个性使然,他对亨利乃至那个团体的教导,一定对他们的杀人事件有着暗示作用。可惜,唐娜•塔特并未就这个人物挖出一口深井来。那么,你花那么多笔墨塑造这个人物,又有何用?

  《校园秘史》读后感(六):写的还有翻译都很好,但不对我胃口

  2.4

  这个书对人物描写很带有个人偏见色彩,我觉得有点扁平,旁白一家之言说谁谁怎么样,自私虚伪之类。邦尼说话刻薄,然后喜欢激怒人家啦,虚荣心,喜欢不劳而获贪图享受。里面所有人都讨厌他。

  里面我理查德喜欢撒谎,自尊心强。这本书有一点像海岩的那种犯罪悬疑小说。

  我以为的是,亨利和邦尼还有朱利安基情三角恋。其实前面我猜错了。中间的时候揭露了他们前面几个瞒着他神神秘秘行为其实是因为一个谋杀案。

  我之前还以为是那种类似于婚变比较文学的呀,校园言情啊,或者是比较针对个人性格塑造,关于每个人生活啊之类的。我唯一不解的是为什么有人会喜欢别人讨厌自己,把自己的快乐建立在别人的痛苦之上。这也为邦尼最后的悲剧埋下了伏笔。

  2.6

  读完一半,终于杀完人了,感觉一阵激灵,期待后面有更大的反转

  2.14

  今天看完了,絮絮叨叨啰里八嗦你看我评分就知道了,不得不说确实不太对我口味,并且不是买书的话肯定会放弃,这本书写的很好,翻译的也很好!

  Donna Tartt 写这本书的口吻十分中性,如此诗意富有希腊风味的悬疑小说我还第一次看到,如果你是犯罪推理悬疑小说的爱好者的话,我觉得十有八九也不会喜欢这本书,它比较倾向描写。并且作为一个女作家竟然能写出如此文字,没有爱情纠葛情感哭哭啼啼铺垫,她只是干脆利索的处理,甚至里面我对卡米拉的表白,同性之间爱恋,在我看来都感觉没头没尾。只有通过我的视角的描写多情感性的描述

  然后本书营造的一种风格,因为读的中文版绝对是一种缺憾吧,这本书的风格让这本书里面原本荒诞咋舌的故事竟然让人读起来觉得顺理成章,因为想体验希腊圣教某种仪式,把自己放在放弃人性良知,放弃所有文明教化回归动物的本源,而误杀一位农夫,what!!然后涉事的一群小伙伴,里面邦尼不靠谱据此威胁他们,然后动了念头杀了他,并最终成功,里面对葬礼的描写,吸毒酗酒的颓废,后来这群人饱受一系列精神折磨和对牢狱之灾的恐慌,内讧了,兄妹乱栾,同性恋,弦越绷越紧,不断的露出马脚,朱利安老师知道后逃离了,里面人物奔溃了,亨利自杀,整个看起来这群学生有种颓靡傲慢玩世不恭的上层人士的高姿态,说实话我真的挺喜欢这群人里面的孤傲感,尤其亨利,一种冷静自制聪慧总揽全局傲视众人的人格魅力,实在是太吸引人了。

  这本书另一点是,作者一点点把自己刚开始所塑造的人物的高贵敬仰的外衣,一层一层的剥开,留下赤裸裸丑陋的人性,懦弱虚荣心虚伪做作……

  《校园秘史》读后感(七):被掩盖的和无法诉说的

  26日晚回程的火车上就带着这本书——《校园秘史》,正好又是站票,我捧着这本500多页且不是轻型纸质的书,开玩笑地跟同事微信说真分不清我是在看小说还是在举重。

  惊叹于唐娜塔特的文风,文字气质非凡。作者时而事无巨细的展现,时而模糊的描述,时而突如其来的的留白。跟随者作者的节奏也似乎沉入一个甜蜜而模糊的梦里。

  最初吸引着我的当然是弗朗西斯家的周末,作者笔下像是突然跳出现实存在,开始描述一个魔幻的世界,时间似乎被无限地拉长,或者根本已经消失,似乎是在酒精的作用下,世界如梦如幻,又似乎不是。浓郁的红黄相间的树林,澄澈静谧的湖水,没有方向自由漂荡的小船,如果有永恒,大概就是这个模样……永远不去想明天,没有倒霉的寒假,冷漠的父母,以后以及长大。

  小说如果从这里戛然而止该有多好,邦尼还在门口的长廊上挥舞着高尔夫球棍,查尔斯随意套了件衣服坐在前廊上喝着威士忌……

  我们生命中有多少瞬间我们以为就是永恒啊,夏日午后一场暴雨,天地间拉上一道帘幕,老旧的电风扇咿咿呀呀的转着,电视里播放着不知名的电视剧,熟睡的孩子在梦中翻了个身,你手捧一本小说听到厨房里的爱人哼着一首熟悉的歌。平常的午后时光,一恍惚就是最初爱的样子。

  然而小说从一开始就已经铺垫了逃不掉的宿命。朱利安问:美是什么?亨利答:美是恐怖。还记得对邦尼的搜救行动么?山下庞大的人群、苍茫的原野、皑皑的白雪,亨利不愧是朱利安最得意的学生,立刻领会到:这一切就像托尔斯泰小说中的场景,不是么?是啊。残酷吗?多么美的词,叫人快乐。

  当然最后的结局必须凄美,像岩井俊二的电影一样,没有任何自白和煽情,直指太阳穴,丝毫不犹豫的扣动扳机,这才是亨利的死亡美学,那一日必定是如血般的夕晖晚照才配得上他的倒下。

  如果说亨利是这个世界的英雄,那么朱利安就是神。所以神只会在高高在上俯视,神总是可以选择退路,而英雄注定要献身,方能成为打动神的“物”的美学。

  他就这样死了

  所有的生命都已离他而去

  他逝去,深红的液体都喷溅在我身上

  这一次来势凶猛的苦涩血雨却让我无比欣慰

  就像沐浴着众神恩泽的花园挺立在蓓蕾初开之时

  在最后12个小时的残留之时,不知道亨利的耳边有没有想起卡米拉沙哑而低沉的嗓音,用希腊语念的这首诗。

  《校园秘史》读后感(八):个人评分:71.他们并没有多独特,依然世俗地活在象牙塔里。

  书评:

  故事很长,但不明白作者究竟想表达啥~或者说核心的东西对我来说不够明确。

  剧情有点拖沓,老是东拉西扯,也会写很多有的没的。

  是在不明白这本书的Point在哪,看了下豆瓣的评论,具体的点包括:残酷的青春、冲动的错误blablabla。

  在读这本书之前,被书的简介吸引,主要点在于“发现了一种独特的生活和思考方式,以为可以借此摆脱单调平庸的当代生活。但他们突破界限后,生活天翻地覆。他们这才发现,真正地活着是多么难,而杀戮又是多么容易……”

  看完之后发现,他们并没有多独特,依然世俗地活在象牙塔里。

  本书结构:

  理查德视角

  这本书讲了什么:

  小引

  邦尼死亡,主人公似乎与邦尼的死有关。

  上部

  主人公理查德·帕蓬,认为自己的童年十分无聊。介绍自己的情况,大学读的医科,两年后转到英国文学专业。

  违反家里的意思,去汉普顿攻读英国文学。

  神秘的希腊语老师朱利安·莫罗,只收五名学生,大个子亨利温特,小个子邦尼,消瘦苍白的弗朗西斯·阿伯那蒂,双胞胎兄妹查尔斯·麦考利和卡米拉·麦考利。羡慕他们,关注他们。

  主动加入邦尼他们关于希腊语的讨论,初步受到赏识。

  买了一套新衣服,再去件朱利安,在交谈后,朱利安愿意收他为学生,不过要完全调整他的学习计划。朱利安完全有自己的一套教学计划,与正常计划截然不同,充满主见。

  亨利不友好地用文学知识,给了理查德一个下马威。

  课堂上朱利安充满激情,从一个论点说开去:美就是恐惧,美的事物让人颤抖。

  邦尼邀请理查德吃饭,吃得很丰盛,也表现得很健谈,但结账的时候说没带钱,希望理查德付钱,最后打电话给亨来救场。事后,亨利向理查德道歉,表示都是邦尼的错。亨利和邦尼的关系很近。

  理查德被外人告知,希腊语小团体崇拜恶魔。

  受邀和希腊语班上其他人一起去郊游。

  众人经常在弗朗西斯亲戚家的房子里过周末,关系似乎很融洽。

  理查德在假期没地方去,只能住在一个漏风的房间。亨利意外遇到受伤的理查德,对他照顾有加,还带他住到自己家里。意大利之旅后,亨利、邦尼、弗朗西斯之间好像有什么事,但瞒着理查德。理查德意外知道亨利定了四张去阿根廷的机票。

  最终亨利告诉了理查德他们的秘密,他们几个举行了某种古希腊的仪式,仪式中还意外弄死了一个人,他们准备远走他乡,但钱不够。邦尼似乎不太愿意加入他们四个。

  弗朗西斯四人认为,结合撞死人时,他们奇异的装扮,他们会被当做邪教,得不到公正的审判,所以否决了报警这个提议。四人向理查德诉说了邦尼的种种不是。

  邦尼对卡米拉有侮辱性语言,甚至怀疑她和她的兄弟上床。

  亨利计划毒死邦尼,不惜以身试险。

  四人持续计划如何弄死邦尼,但没有下定决心。

  亨利弄死邦尼。

  下部

  周围的人开始关心邦尼的失踪,四人还算正常应对。

  学校介入,报警。

  邦尼的父母提出了悬赏五万元来找他们的儿子,有上百人参加寻找、搜救。

  警方认为邦尼的失踪可能和毒品有关,克鲁克有重大嫌疑。

  邦尼的葬礼花了很大篇幅。

  葬礼结束后,查尔斯一开始和米拉有不愉快。后来又和亨利闹得不开心,导致其酒驾被抓。

  警察在继续调查可能和邦尼死有关的人,包括亨利。

  理查德发现查尔斯和卡米拉似乎有超越兄妹的关系。

  亨利从查尔斯身边“拐走”了卡米拉。

  查尔斯对卡米拉有虐待行为。

  朱利安发现了神秘信件可能和亨利有关系,突然离开了学校。

  查尔斯冲动得想要杀掉亨利。

  理查德被误伤,亨利自杀。

  尾声

  交代了各人几年后的情况,都不太好。

  读这本书的动机:

  被简介吸引

  作者:

  [美] 唐娜·塔特

  这本书的阅读方式:

  读了挺久的。

  对我的影响:

  评分:

  71

  相关书籍:

  《校园秘史》读后感(九):《校园秘史》:秘密的是希腊秘仪还是校园密杀?

  《校园秘史》:秘密的是希腊秘仪还是校园密杀?

  《校园秘史》的的英文原名,只是叫“秘史”,并没有“校园”的限定,这“校园”是中译本加上去的。

  作者叫“秘史”是什么意思?小说里的标题,是否只限于“校园”?恐怕不这么简单。也许作者所称的“秘史”,外延要比译本里的限定宽泛得多。

  我觉得这个秘史,可能还包含小说里的大学生们所受教的“希腊文化”里的秘密,包括那个导致了小说里的第一起杀人案的源自于希腊酒神传统的“秘仪”。恰恰是这个“秘仪”,导致了后来小说里的第二起的邦尼的死亡,并引发了之后剩余的五个同学之间的痛不欲生、相互折磨,直到这个群落中的亨利自杀身亡,整个由“秘仪”引发的死亡惯性才偃旗息鼓。因此,整个小说里的最核心的部分,就是那个第一起的引发一连串死亡事件的“酒神秘仪”引发的意外死亡。

  作者创作这部小说时年仅二十九岁,但却在小说里容纳了希腊古典文化在现代的命运问题、古老的传说里的秘仪是否能够重新魅力的问题,这些古奥的文化思辨,接榫上了小说里美国大学的吸毒、性混乱、酗酒等等触目惊心的现实问题,使整个小说里铺展的空间可谓是相当的纵深宽广,用中国的话来讲,是“上下数千年,纵横东西部”,作者用以展开思考的是古老的西方文化的源头,其目的是能否找到现代青年生存的精神命脉。这才是作者需要探讨的秘境所在。所以,作者在标题里涉及的“秘史”,触及了太多的秘密,并不仅仅是纯粹的地理性的固着于“校园”里的秘密历史。因为小说里对校园的描写,只有一年的时间,难以用“悠久”的历史来概定。

  那么,小说里对至关重要的第一起杀人案的来龙去脉的交代究竟意味着什么?

  而现在看来,这个决定了小说主线与后来一连串的是是非非的第一起杀人案,却留下了大段空白与盲点。我们唯一得到的一次详尽的复原,是来自于六人学生团队中的核心人物亨利的叙述。亨利声称,他们是在一种迷乱的状态中,获得了酒神信徒的狂欢满足,就是在这样的情境下,意外地杀死了一个村民。

  而实际上,亨利主导的这种对酒神秘仪的尝试与修习,恰恰是来自于老师朱利安在课堂上的耳提面命的灌输与教诲。

  朱利安这个老师非常复杂,小说里对他的分析相当的深刻而矛盾。他教授希腊语,言必称希腊,学养不可谓不深厚,个人也相当富有魅力,对学生和蔼可亲,基本属于与学生打成一片的忘年老师。小说中的“叙述者”理查德很想成为他的学生,但他一开始是拒绝的,后来理查德通过讨好朱利安当时仅有的五个学生,而引起了朱利安的注意,而把理查德收进了他的学生团队,使得他的学生达到了六个。

  朱利安有一次在课堂上讲起了古腊的酒神狂欢,提到了柏拉图的四种神怪的疯狂(译注中称这一说法在柏拉图的《裴多篇》,但我查了一下柏拉图的对话录,并没有在这一篇中找到相关的述说)。然后朱利安便广征博引,引经据典,详尽地谈论起“自我的负担,以及人们为什么想要迷失自我。”(P36)。这一段长篇大论非常重要,可以说奠定了小说里的秘密、古怪的行为的理论基础。朱利安认为:每一个人对自我都有清醒的认识,都明白自己与别人的迥异之处,明白自我的存在,并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却是我们痛苦的源头,所以,人类就要迫不及待地抛弃“自我”的强烈存在,情愿让自己迷失一下。“自我”过分强大了,会让人变得疯狂。有什么办法来控制这种疯狂的自我呢?朱利安列举了“爱”与“战争”都无法控制自我。但希腊人找到了控制自我的办法。在希腊文化的语境中,“死亡是美丽之母”(P39)、“美就是恐惧” (P39),朱教授认为,如果借助于“酒神节的庆典仪式”可以让我们“暂时放纵一下,去粉碎那个道德的自我” (P42),他认为“失去控制是一种恐怖而美丽的事物” (P42)。

  一句话,朱利安复原了希腊古典文本里的一种倡导放纵、消灭控制、再现疯狂的“秘仪”,他鼓吹血腥的死亡,认为死亡在文化的语境里具有了诗意。如“像尸体这样的事物,虽然本身看起来很可怖,但如果将其作为艺术品来看待,它就非常令人愉悦了。”(P39)还认为“恐怖的真正的美总是非常惊人的。”(P39)

  是这样吗?恰恰相反,后来发生的一连串的死亡事件,令受到这些教诲的学生们陷入苦海,老师倡导的“放纵”、“疯狂”看起来非常富有诱惑力,但是这些放纵的后果,却是年轻的身心无法承受的,最终都心力崩溃,身心俱疲,原来的学生团队也因而四分五裂。

  最为荒诞的是,朱利安在讲台上纵横捭阖,大肆宣扬死亡的美丽,恐怖是美,但是他一旦知道了他的学生们卷入到一起凶杀案之后,立刻卷起铺盖,消失得无影无踪。作者借小说里的人物之口,对朱利安进行了非常深刻的反思,作者引用了乔治•奥威尔(应该就是那个留下了著名的《动物庄园》的作者)对朱利安的肯定是编造出来的评价:“他是个典型的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人,往往给人一种温情款款、真心关切你的假象。其实他是个相当冷淡和浅薄的人,就跟一面镜子一样。”而他的学生邦尼说了一句令理查德觉得最为恰当地形容了朱利安的性格的话,“朱利安就是会把盒子里他喜欢的巧克力全部拿光,把剩下的送给别人的那种人。”(P501)。可以看出,负有导师使命的朱利安,完全是一个极端自私的人,有了这样心态的人,成为学生们的指导老师,当然会产生可怕的后果,他不去引导学生去正确地认识今天与希腊时代的差距,反而为今天年轻人的种种放纵行为,到古典哲学里寻找理论依据。用他的学生对的评价来讲,他藏起了对自己有利的部分,而把那些他不需要的部分,告诉学生们,叫学生去尝试,最终导致了对青年人的自我伤害。小说里对朱利安的批判是显而易见的。“我”也就是理查德也声称,自己在描写他时,把他“描绘得像个圣人一般——从本质上说,这么做就是在捏造他的形象——这样我们对他的顶礼膜拜才会变得合情合理。”(P502)实际上,作者在这里深刻地揭示出青年人对教唆他们犯罪的人怀着的一种复杂而矛盾的心理,因为年轻人的价值体系与心理导向,由这些教唆犯控制了,他们不得不把膜拜的眼光投向这个控制了他们的精神的人,不然他们无法解释自己青春时代的作为。甚至为了让自己能够对自己的青春时代套上“无悔”的自我安慰,还必须把那个误导他的人,“捏造成圣人”。

  在朱利安的诱导下,这批年轻人开始行动了。他们秘密地做实验,去探讨如何能实现“摆脱常规的感知模式,超越存在状态片刻” (P159),也就是说按照朱利安设计的那个“放弃自我,进入疯狂的愉悦状态”的神话,去追寻那种神秘的体验。他们试用了很多手法,包括酒、毒品、祈祷,甚至还有小剂量的毒药。但是一直未能如愿。而在发生了杀人事件的那一次,他们成功了。他们是如何成功的?这是读者都很关心的事情。但实际参与这起成功的“秘仪”的人只有四个人,不包括小说里的“我”与邦尼。“我”是从秘仪的主导者亨利的嘴里听到这次成功的云山雾罩的真相的。亨利在讲述时,用了大量的模糊的诗化的语言,来描述他的极致的快感体验,那时候究竟发生了什么?我们已经难以从小说里得到更为现实的描述。倒是从小说里多次提到的欧里庇得斯的戏剧《酒神伴侣》中能够想象得到他们秘仪的大概。在《酒神伴侣》中,酒神为了惩罚不相信神灵的国王,让国王神智不清,引诱他来到了郊外的狂欢的女人队伍之中,这些女人中包括国王的母亲,这些女人在酒神造成的迷乱的幻觉中,把国王看成了一个猎物,手撕了他的肉体,让整个诗剧充满了一种恐怖的阴森的氛围。

  理查德一直追问秘仪是通过什么样的方式达到抛弃自我的癫狂状态的。他甚至问了一句“基本上就是性仪式”,而亨利未置可否,认为“你的理解与我最初的理解差不多。”(P162)至少在表面形式上,有性的成份在内——亨利说“过程中有肉欲的成分,但这个部分从本质上来说基本是精神层面的。”参与秘仪的三男一女,穿着长袍,来到宅后的林中,然后他们进入了一种癫狂状态,感受到了无比美妙的境界,这种境界,一般情况下是性、毒品、酒所能带来的快感方式之一。就在这种极致的快感、奇幻过程中,亨利也像《酒神伴侣》里写到的那些被酒神操纵了的人们一样,把同类的人类看成了怪物,于是,亨利就在这种迷乱的情况下,隐约地感受到自己一拳打死了一个农人,他们很快从极致的兴奋状态下,恢复到了平常状态,这时候他们意识到自己杀人了。(《黑石之墓》有对此犯罪体验还为活灵活现的描绘)。

  这是一起古典文化的杀人,一次重蹈历史秘境的杀人,这是无意识的作为,杀人的事实,彻底地瓦解了教授讲课时的那种对死亡与恐怖的美化。然后,我们看到,因为未“禁食”而在最后一次秘仪中被同伴摒弃在外的邦尼发现了这次仪式中还隐含着杀人的附加后果,便开始用现代人的道德观念,如犯罪、死刑等等来故意刺激那已经精神紧张到极点的参与秘仪的四个人。这四个人中的亨利万般无奈之下,把所有的这些本来一直防备着理查德的秘密,都告诉了理查德,使理查德也从一个局外人加入了目前的四人团队,并一致来对付那个总是调侃、威胁着秘仪杀人参加者的邦尼,最终他们把邦尼从山上推入谷底,理查德由此加入了杀人团队,并与另外四个人开始饱受精神折磨。

  死亡根本不是美。老师的教诲在这里根本无助于他们的心理的自我抚慰,五个人中,一个个怪病发作,双胞胎中的男孩最不堪承受,借酒浇愁,浑浑噩噩,同性恋者弗朗西斯常常深夜发病,呼吸困难,胸部疼痛,自称患了“心脏病”,到医院后一切正常,而亨利头痛更加频繁骚扰,唯一的又胞胎女孩更是与其哥哥矛盾丛生,两个人形同路人。可以说,每一个参与杀人的学子,都是痛不欲生,神魂颠倒,生不如死,作为小说叙述者的理查德,直接陈辞“不如死了算了”。可见,教授传导的所谓希腊精神意念和现代人的观念相通完全是一派鬼话胡言。这种内在的相互折磨,以及警察、联邦情报局这些现代法律体系施加的外部压力,终于使这帮年轻人精神崩溃,查尔斯最后忍无可忍,拿出了手枪,欲行行凶,亨利抢过了手枪,自杀身亡。

  为什么亨利要用自杀结束自己?他实际上是用自己的死亡祭典了教授传授给他的所谓古典精神:他的死“向我们,也向他自己证明,朱利安传授给我们的那一套曲高和寡的原则真的可以应用在实际生活中——所谓的责任、孝心、忠诚和牺牲。”(P532)亨利是精神的受骗者,第一次因为受到教唆,模仿秘仪而无意识杀人,第二次则是为了掩盖秘密而有意识的杀人,死亡带来的是良心与道德的谴责,是社会压力的“严相逼”,这一切,把他逼到了悬崖,他只有拿出他信奉的古典文化中的那种英雄主义气概,了断自己,中断他的同伴团队里的麻烦的所有的根源,因为他是这个团队的主导者,他必须像古典英雄一样,用自己的生命终结一了百了。第三次的死亡,他完成了杀死自己。

  小说的深刻价值就在这里。小说揭示了一连串的死亡,彻底颠覆了古典文化语境里对死亡的百般溢美之词,从中我们可以无限地解读出作者对社会现实、犯罪心理的共性认知。其实我们看到,小说里的大学校园充斥着性混乱、毒品蔓延、酗酒成风,这种社会的毒瘤,与酒神秘仪里宣扬的成分有没有一种内在的联系?看起来,亨利等人学的是希腊文化,他们离群索居,与社会格格不入,理查德一开始就被这个小团队的鹤立鸡群的风范所吸引,想方设法以加入他们的团队为傲,然而随着画皮的揭开,我们会发现,这个团队的源自于教授传导的内在实质,与学校里弥漫的整个社会氛围如出一辙。理查德后来也逐步了解到,双胞胎兄妹之间竟然存在着乱伦关系,亨利对双胞胎妹妹的独占,使双胞胎之间剑拔弩张,而弗朗西斯作为同性恋,与小团体中的其它男人都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出柜”关系。这个小团队内部已经与校园的共性特质同化了。正因为这种与社会现实的齐平性,我们看到一个有趣的事实,就是亨利等人杀死了邦尼,本来是一起非常清楚的谋杀案,但是警察却将寻查的重点放在了吸毒导致杀人的结论上,小说里的另一个从事贩毒生意的学生克鲁克成了替罪羊,至少分担了亨利这个杀人团队的所有责任,吸引了警方的视线。而校方大事化小,也很容易获得我们心领神会的理解。而从中我们恰恰可以看出,亨利他们的杀人,与校园里的混乱状况,都有着相似的内在心理机制,说明着从古典文化里传承下来的并不具备校园暗流文化不一样的特质,这一点我们不得不佩服作者对校园文化揭示中的深刻犀利目光。

  小说里隐含的内涵,我们可以延伸一下。古典文化是否有毒性?从希腊文化到今天已有千年的空间,遥远年代的文化,我们可以解析出其中有益的部分,但那种宗教的仪式、超灵的预判、玄幽的沉迷,在今天是否能够于复古的环境中,再现传闻中的神示与灵验?实际上,亨利企望的那种超现实的对秘仪的体验,已经接近于一种邪教的运作模式。而值得注意的是,往校园题材里塞入超现实的灵异成份,恰恰是奇幻小说的最通常的选择,像《哈利波特》、《暮光之城》都描写的是校园生活,但小说得以架构建立起的原因,正是小说里的灵异成份,我们从《校园秘史》里的学生团队的怪异组合里,可以看到《暮光之城》里那个相似的与众不同的吸血鬼群落,但是吸血鬼具备了足够的惊异的元素,所以小说里面的人物性格开掘并没有往深度挖掘,但《校园秘史》里恪守的现实主义准则,使得小说并没有借助超现实元素来来架构它应有的情节冲突,而是完整地深入到青春期的人物心灵,来展示他们灵魂的交战与人性的冲突。而小说更把大部分的内容,来折射杀人之后人物的内心承受的折磨,把这种“后杀人”时光里的痛苦描摹得淋漓尽致。作者冷静的观察,几乎达到一种残忍的地步,她把她笔下的人物,放在炼狱上炙烤,就像小说里曾经提到的《了不起的盖茨比》一样,将人物的心灵痛苦折射得清晰而富有立体性,比如小说不厌其烦地描述学生们在邦尼葬礼上的细节场面,细微地展示学生们精神崩溃的焦虑状态,令小说几乎成了一本犯罪心理的集大成。我们最近在“白银杀人案”等案件的关注中,都能感受到这些案件吸引我们的注意的焦点,都在于杀人犯在行凶之后的心理过程,这是最难解读与最难剖析的。而这种对人性无从捉摸的困惑,恰恰由作家承担了解密的职责,这也正是为什么说作家是心灵的解密师的原因,文学能够帮助我们对人生与社会作出更为真实的解释,这才是我们离不开文学而文学又必不可少地担当起生活辅导师一职的原因。

  《校园秘史》读后感(十):一点短评

  我喜欢弗朗西斯·阿伯纳蒂,深刻的喜欢,疯狂的喜欢,从看见对他的描述那一刻起就热烈而动情地爱他。他仿佛就是我想象里最能代表青春的美好与腐败的男性形象了。从他如火的红发,从他白化病人一般苍白的脸色,从他带有法式滚边的衬衫,从他黑色的长外套、从他装着玻璃镜片的夹鼻眼镜,从他站在台阶上用拉丁文问理查德:我们去睡觉吗。

  他从始至终地活着,我相信他是善良的,我恨不得吻他,他就像阳光一样美好。

  而亨利更像是一种精神,如同朱利安一样,仿佛现实中根本不该存在这样人,这样有气息的,不是从油画里、书页间、经文中走出来的生物。他最后的自杀突如其来,让我很理解,但也绝不能接受。而他的确再也看不到他种在小花园里开得馥郁的皮埃尔夫人玫瑰花。

  而卡米拉,她之于理查德,同弗朗西斯之于我相似。“我曾跟她说过一次再见,可是这一次道别似乎耗尽了我所有的情感。可怜的俄尔普斯最后一次回头看了一眼他所爱之人的鬼魂;而就在那一刻,他永远失去了他。”卡米拉走出了理查德的生命,走出了他这片光明。她所追逐的亨利已经永远变成一团黑影。

  “我知道,”她说,“但光爱他是不够的。”

  看到尾声时,我突然觉得这种结尾的赘述方式像极了《尸体》(史蒂芬·金《神奇四季》),就连故事也是相似的,一个小团体的灭亡,一个梦幻的成长历程,一具尸体,团体里中的生命也或分散、或逝去。甚至他们杀掉农夫时告诉邦尼他们误撞了一头鹿,我也想起《尸体》里那只身披阳光的林中鹿来。一个玫瑰花苞绽放、枯萎、脱水、腐败、零落、残破的故事。

  我也不相信亨利已经死了,该死的是朱利安。

  啊呀,可怜的先生,

  从他身上看不到青春的影子,

  只有这些影子的残迹。

  约翰·福特《破碎的心》

本文来源:http://www.cubkforchild.com/jcjf/46461.html

推荐内容

时光文档网 www.cubkforchild.com

Copyright © 2002-2018 . 时光文档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0015900号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