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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不再来_《雨季不再來》读后感精选10篇

来源:经济著作 时间:2019-07-12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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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雨季不再來》读后感精选10篇

  《雨季不再來》是一本由三毛著作,皇冠出版社出版的平装图书,本书定价:150 TWD,页数:232,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一):有种假象叫幸福——自序《当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

  幸福不过是过眼云烟,不会长久。

  清晨,她们的脚步渐行渐远。我起床梳洗罢,透过窗子看见外面的地面和低矮的房顶都还是湿的未褪去的水迹。是朝露还是夜雨?无从判定。但我知道,等太阳出来的时候它会消失不见。这在曹操口中变成了:“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一样感性的人。

  天气真的凉了,从教学楼出来的那一刻,扑鼻感受到得,再不先是暖和的阳光,而是冷风。风吹得毫不动容,就这么粗鲁地袭来。换季的时候有种特别的东西使我痴迷。应该可以算是一种气息。那种气息可以勾起往年这个季节的很多回忆。但仅仅是前一两年,很难再回忆起八九年前的事情了。觉得有很多东西开始不记得了,记忆开始变得遥远。这是年龄增加的结果。回忆起往年此时的情景时,人的情感就变得特别脆弱,开始喜欢寻找一些让自己觉得感伤的题材。一年一年,开始厌倦这样的回忆,于是,心又逐渐变得坚硬,不屑于回忆。

  昨天读到《雨季不再来》里三毛在可以被称作自序的《当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觉得没有来由地感动。读三十岁的三毛对于二十岁的三毛的认识,读这十年来她的改变,读她的人生观和心境的成长,这个活在几十年前的三十多岁的女人,不是不知不觉,而是突然的撞击了我的心灵。《撒哈拉的故事》让我欣赏她的坚韧,而这篇自序,让我体会她的知性成熟的美丽。她一直如此。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执着于爱,她为所追求的付出的巨大代价都是我无法企及的。我感到自己的卑微,同时也感到自己应该勇敢起来。

  她说,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的消失过去。

  曾几何时,我也在每天繁忙的学习中抽出时间记录那些令自己动容的点滴。为了记住曾经的自己,因为她确实存在过,她曾经是我。那段时光,是人生的一个黄金时代,回忆起来的时候,会不停地散发光芒,为记忆着色。 她说,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一个身着淡色长裙的女子手执钢笔伏案笃定地写下这些字眼时的情景立即浮现在眼前。她写这样一句话的时候,眉间舒展,眼神祥和。 当看到最后一段:“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时,我的眼泪已经充盈眼眶,在不停地打转。

  这么些年,她的成长她自己感觉得到,也跃然纸上。爱极了这个女子,真挚质朴的语言已经深刻地感动了我,不禁又联系起她的自我了结,令人无限悲伤。死亡,却没有成为她的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她成熟坚韧的生活态度还是让人获得力量,感到生命的磅礴。不敢说她乐观,因为她自己有过这样的说法,大致意思如下:所谓乐观到底是与悲观一样的效应,皆不是实际的生活态度。有些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地处理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一样的不正确,甚至于更坏。在有生之年,做一个真诚的人,一个执着和热爱生活的人,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如果这算是一种乐观,三毛倒是可以接受。

  可是,即使是三毛这样一个淡泊宁静生活着的、愿意用生命去努力只不过为了保守她个人的心怀意志的女子,却也仍然逃不出生命的无常。她终究没有熬过不幸,用一双丝袜结束生命。

  虽然在此前说过死亡并不能成为她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该怎样理解下去?

  如果这些都是假象,如果……

  从内心来说,不愿意相信这是假象,从内心来说,希望被驳斥,相信她。假象是对幸福过分的猜想所营造出的,并非她的认识。

  人可以感觉到的幸福不过是过眼云烟,并不长久。而生活中更多的是,我们时刻身处的却未经常感受到的,一种生存的愉悦。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二):幸福的假象

  幸福不过是过眼云烟,不会长久。

  清晨,她们的脚步渐行渐远。我起床梳洗罢,透过窗子看见外面的地面和低矮的房顶都还是湿的未褪去的水迹。是朝露还是夜雨?无从判定。但我知道,等太阳出来的时候它会消失不见。这在曹操口中变成了:“譬如朝露,去日苦多”。一样感性的人。

  天气真的凉了,从教学楼出来的那一刻,扑鼻感受到得,再不先是暖和的阳光,而是冷风。风吹得毫不动容,就这么粗鲁地袭来。换季的时候有种特别的东西使我痴迷。应该可以算是一种气息。那种气息可以勾起往年这个季节的很多回忆。但仅仅是前一两年,很难再回忆起八九年前的事情了。觉得有很多东西开始不记得了,记忆开始变得遥远。这是年龄增加的结果。回忆起往年此时的情景时,人的情感就变得特别脆弱,开始喜欢寻找一些让自己觉得感伤的题材。一年一年,开始厌倦这样的回忆,于是,心又逐渐变得坚硬,不屑于回忆。

  昨天读到《雨季不再来》里三毛在可以被称作自序的《当三毛还是在二毛的时候》,觉得没有来由地感动。读三十岁的三毛对于二十岁的三毛的认识,读这十年来她的改变,读她的人生观和心境的成长,这个活在几十年前的三十多岁的女人,不是不知不觉,而是突然的撞击了我的心灵。《撒哈拉的故事》让我欣赏她的坚韧,而这篇自序,让我体会她的知性成熟的美丽。她一直如此。热爱生活,热爱生命,执着于爱,她为所追求的付出的巨大代价都是我无法企及的。我感到自己的卑微,同时也感到自己应该勇敢起来。

  她说,人之所以悲哀,是因为我们留不住岁月,更无法不承认,青春,有一日是要这么自然的消失过去。

  曾几何时,我也在每天繁忙的学习中抽出时间记录那些令自己动容的点滴。为了记住曾经的自己,因为她确实存在过,她曾经是我。那段时光,是人生的一个黄金时代,回忆起来的时候,会不停地散发光芒,为记忆着色。 她说,而人之可贵,也在于我们因着时光环境的改变,在生活上得到长进。岁月的流失固然是无可奈何,而人的逐渐蜕变,却又脱不出时光的力量。

  一个身着淡色长裙的女子手执钢笔伏案笃定地写下这些字眼时的情景立即浮现在眼前。她写这样一句话的时候,眉间舒展,眼神祥和。 当看到最后一段:“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在我很主观的来说,它是细水长流,碧海无波,在芸芸众生里做一个普通的人,享受生命一刹间的喜悦,那么我们即使不死,也在天堂里了”时,我的眼泪已经充盈眼眶,在不停地打转。

  这么些年,她的成长她自己感觉得到,也跃然纸上。爱极了这个女子,真挚质朴的语言已经深刻地感动了我,不禁又联系起她的自我了结,令人无限悲伤。死亡,却没有成为她的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她成熟坚韧的生活态度还是让人获得力量,感到生命的磅礴。不敢说她乐观,因为她自己有过这样的说法,大致意思如下:所谓乐观到底是与悲观一样的效应,皆不是实际的生活态度。有些明明没有希望的事情,如果乐观地处理就是失之于天真,这跟悲观一样的不正确,甚至于更坏。在有生之年,做一个真诚的人,一个执着和热爱生活的人,在有限的时空里过无限广大的日子,如果这算是一种乐观,三毛倒是可以接受。

  可是,即使是三毛这样一个淡泊宁静生活着的、愿意用生命去努力只不过为了保守她个人的心怀意志的女子,却也仍然逃不出生命的无常。她终究没有熬过不幸,用一双丝袜结束生命。

  虽然在此前说过死亡并不能成为她生涯中浓墨重彩的一笔,但是,该怎样理解下去?

  如果这些都是假象,如果……

  从内心来说,不愿意相信这是假象,从内心来说,希望被驳斥,相信她。假象是对幸福过分的猜想所营造出的,并非她的认识。

  人可以感觉到的幸福不过是过眼云烟,并不长久。而生活中更多的是,我们时刻身处的却未经常感受到的,一种生存的愉悦。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三):一点感想

  版权归作者所有,任何形式转载请联系作者。

  作者:王皙恋(来自豆瓣)

  来源:https://book.douban.com/review/8816867/

  发现大多数优秀作品都是初中读的。感谢那时遇到了一个生命中的“路人”。她有好多书,总是借给母亲看。我也便跟着提前“开了眼”。跟张爱玲给我的印象差不多,要是说有差别那可能就在那一点张爱玲是出尽风头的风骚,而三毛有些安稳度日的质朴吧。她热爱生活,可以去偷看黑人洗澡,可以去垃圾堆里挑垃圾,还乐的叫自己“拾荒者”。他们的生命轨迹都很传奇,但我却更喜欢三毛多一点。可能自己做不到,反而更加羡慕。把日子过成诗,过成书,过得轰轰烈烈,过得我们这样地看,那样地羡慕。她自己呢?安稳度日,没有想要怎样大红大紫,也没有浮躁着这样那样,跟荷西安稳地过着自己的日子。这才是人生好吗?这才是日子。这才是“一屋两人三餐四季”。羡慕。敬佩。由衷敬服。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四):水仙也,水仙也!

  正值高考迫在眉睫,而我却偷掉月考复习时间堂而皇之地看三毛。今生大概也不会忘记这个人,虽然未曾谋面,却觉着,一直活在我心中的女子。

  何时初看三毛已记不起了,只是在自己很想买《三毛全集》的时候被276的价格吓到了。小孩子,看那书价格都上3位数了,吓得赶紧跑开了。于是,我们就彼此错过了这几年。再后来,好朋友见我爱书心切,便在我18岁生日时送了一套。当时那个感动啊就差扑倒磕头了。(笑~)接着便没日没夜地看起来。

  说来也怪,考试里写作文,题目是从——到——,我一看哎呀,这题目就出来了呗!从二毛到三毛!嘿还真的就写满了格子。最后的时候,很想用个东西来比喻三毛,就像人家司马中原叔叔说的什么“三毛是一朵仰望的云”之类的。于是我就想啊想,想半天眼看就要打铃了,随手写上几个字,交卷。那几个字我现在想来还笑。“心中的水仙花”。真的是神了。那日回来接着翻她的书,翻到《闹学记》里的《星石》,那里面有个雅典大胡子叫亚兰,和我们的Echo在西班牙相遇了,然后然后其中他们交换名字的时候三毛说,"Echo,你们雅典的山泽女神,那个爱上水仙花的!"我就那样子呆掉了……

  是否,是亲爱的三毛托我的笔尖向我诉说她心中的隐秘?是否,是亲爱的三毛眷顾一个凡间仰慕她的女子?是否,是亲爱的三毛,活在我们的心中?

  心中的水仙花。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五):每个人的雨季不再来

  “雨季不再来”么。。。像三毛所说的,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雨季,而这个雨季一旦过了,也就不再重现。

  这本书的三毛用点点言语记录着二毛的青涩,那些个懵懂不全知晓的岁月,那些个独坐在咖啡馆里喝咖啡抽闷烟,任乡愁丝丝抽离的午后……

  二毛写的东西的确是嫩得可以……那时的二毛还年轻,于是在那个年代不时散落些许彷徨,用迷惘雕琢着未来无比坚强乐观的三毛。

  那个在撒哈拉沙漠披散着长发,如印第安人的三毛。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六):走过雨季

  认识三毛,其实并不是从这本书,而是她后来《撒哈拉的故事》。在撒哈拉的苦中作乐,和荷西的拌嘴,以及应付婆婆大人的辛苦,完整地把一个乐观的异乡中国小女人的形象展现出来。

  由此喜欢上了这个有着生活智慧的小女人。然后把她的前程往事都翻出来看,于是就看到了这本《雨季不再来》。其实雨季不再来只是她最早时候写的一篇小文字,青涩的很,跟那个年纪多愁善感的小女生没什么差别,而现在收录的这本集子,却是她早期生活的一个集中营,起码,在这里我窥到了她完全不同于撒哈拉生活的童年和成长。

  从小就横溢的才华,做毕加索女人的梦想,自杀的经历,自闭的日子……你跟着她的成长时哭时笑,你踩着她的足迹一路走来,对她的怜惜,欣赏一天天油然而生。伴我度过了初中相似的叛逆期,相似的文字世界。

  读三毛,你无法不受触动,因为她就是一个一直追寻梦想追寻自由,用青春的勇气漂洋过海,用成熟的智慧装点广袤撒哈拉沙漠的精灵。 然而最后精灵的自杀,更给她的故事平添了伤感和几分痛惜。但热爱三毛的爱不会变,而且历久弥新。

  永远的三毛。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七):但愿至此以后,雨季不再来

  开篇

  雨季不再来。是一本书。也是一个故事。

  壹

  看三毛,是很早的事。大约,十五年前。

  贰

  从《撒哈拉的故事》,看到《我的宝贝》,看到《闹学记》,看到《哭泣的骆驼》。再长大一点,看《倾城》,看《背影》,看《梦里花落知多少》。那段刻骨铭心的深情,在荷西沉入海底的那一刻,便已作古。至此以后的三毛,都不再是原来的她。于是,她也早早的结束生命,追随她的挚爱而去,那个记忆中,永远年轻英俊的大胡子男人荷西。

  叁

  我几乎是看三毛的书长大的。所以写作方式,曾经很像她。那个时候,疯狂的迷恋她的模样。黝黑的长直发,漆黑的眼睛,质朴的长裙,被沙漠上狂劲的风吹起,苍凉的心境。家里有一套肖全给三毛拍的黑白照片,那是她在大陆的绝版照。肖全的人物摄影,总是会让人看到这个人背后的东西,后来的他,和王川一起来深圳,创办了《现代摄影》杂志。这是后话了。照片的背景,是我最熟悉的成都小巷。联想起一些传闻,那应该是三毛在去找王洛宾之前,在成都的留影。在茶馆里,在藤椅上,她光着脚,一身波希米亚的打扮,很严肃的看着镜头。有一些三轮车夫跟着她,因为她一直光脚在街上走。那组照片里的三毛,已略显老态,嘴角有点下吊,眼角出现细纹,但眼睛依然如初生婴儿般漆黑。也只有眼神还依稀看得到她年轻时候的影子,依旧清澈,仿佛这些年,只是过眼云烟。她还是当年那个叫做陈平的绝色美女。

  肆

  三毛在沙漠的生活多姿多彩,丰富到让人妒嫉。她可以洗完澡肥皂泡没水冲了,直接套上长裙,便去参加骑骆驼大赛。阳光晒在身上,汗流下来,跑出来一个个的小肥皂泡,惹得众人哈哈大笑。她不管这些,继续疯。身边那个俊朗的男人,是她的依靠,她的港湾。只要有他,一切问题,都不再是问题。只是,他居然在那么年轻的时候,沉入了海底。以至于这么多年后,我看《碧海蓝天》,看得我心紧。那么美的景,那么蓝的海,我边看边想,会不会有个谁,也像荷西那样,下去了,就再也没能上来了。

  伍

  荷西永远停在了他最美好的年龄。三毛却老了。她是心比人先老。在荷西闭上眼睛那一刻,她的心,跟着死去了。不管是后来的什么军官,还是王洛宾,都不能替代这个人,这个大胡子男孩。那一本《梦里花落知多少》,每看一遍,都会落泪。真的很想知道,荷西的墓,在哪里?想代替三毛,去看看他。

  陆

  都这么多年了。三毛离开,也这么多年了。

  柒

  另一个故事了。

  捌

  两个月前,我来到了深圳。这个从出生那刻起,便有着不可磨灭的缘分的城市。我终于来了。在此之前,一共来过三次,最近的一次,是两年前的暑假。那次时间,有足足一个月。然后,我便决定,毕业之后来这里。仿佛我早就应该来这里。

  玖

  飞机离开成都的时候,成都正在下雨。很大的雨,突然变得很凉快。从窗口望出去,天地一片朦胧,这是成都最常有的天空的颜色,灰,昏黄。我很习惯。我在这里,已经生活了22年半了。从未长久的离开过。

  两个小时之后,飞机降落在深圳,一片阳光灿烂,正是两年前在我脑海里深深烙印的那种天气。我戴上墨镜,走出机场。很蓝的天空,很低,棉花一样的白云,飘得很快。像这座城市的节奏一样。

  拾

  已经是完全不一样的世界了。我突然意识到。这已经不是在成都了。离开成都,就代表着学生时代的彻底结束。两天前,我们还在一起喝酒唱歌,大声的哭,哭到疲惫,说很多话,说到无意识。还趁着醉意特地去给几个讨厌了很久的女生说话,直接举着瓶子,很豪迈的样子。我趴在她们的肩膀上说,我以前真的很讨厌你,但是现在,我不一点都不讨厌了,我要走了,我不想留遗憾。

  好多人都不理解。同学,朋友,甚至一些家人。我只是不停地说,我想出来看看,就让我出来看看。不过是换一个城市而已,有那么难吗?

  拾壹

  幸好,关键的几个人,都很理解我。妈妈知道,我的心早就朝外面奔去了。大学四年,没有去到另一个城市,一直都是遗憾。所以,一毕业,就打算离开。第一站,是深圳,也许一年,也许三五年,也许很多年。然后,上海,北京,一定要去看看,一定要去生活。不管多久,所有想去的地方,我都要去。不管是现在的一个人,还是以后的两个人。

  爸爸只是说,注意安全。在机场,他帮我把所有的行李,都捆在一起。说这样不容易被偷。我其实很独立的,从小到大,去学校,去任何地方,都可以自己做到。但那一刻,突然觉得自己还是没长大,还是像没见过世面的,拖着这些东西,竟然还是会不知所措。

  拾贰

  深圳其实很干净。那么多的人,竟然还会显得这个城市很有序。绿化也很好,裤子拖在了地上,也不会觉得脏。因为抬头看看天空,就会觉得,还是很美好的。有那么蓝的天,那么干净的空气,还有清新的海风,满足了吧。

  拾叁

  来深圳之后的两个星期,我找到了工作。这是我极喜爱的一份工作。我喜欢公司里的人,喜欢这样的氛围。公司在华强北,离王川的住处,有直达的公交车,225。每天早上,六点半起床,打开窗帘,房间便洒满阳光,甚至看得到细小的灰尘徐徐落下。去洗一个澡,回来,坐在床边,细细的,简单的涂睫毛膏。同时,煮一杯咖啡,耳朵里塞着音乐。这简直不像是一个刚来深圳的人,该有的生活。幸福得不可思议且过于美好。我心里深深的知道,这种日子,当然不会长久。我每天都小心翼翼的维持这种短暂的舒适生活,一切表面的和谐都不敢去轻易打乱,再一边盘算,工作多久之后,我可以有一点余下来的钱,可以自己去租房子。

  拾肆

  工作一个月之后,我的独立日到了。大休的周末,我花了一天时间找房子,第二天,便搬了过去。

  当时,深圳正开始雨季。据说,还有台风。我没见过台风,很向往。结果,一次不像台风的台风,把我弄成了一只狼狈的落汤鸡,在办公室冷得瑟瑟发抖,浑身都在滴水。我承认,我被深圳的台风给反击了一下。但是我那么期待它,它居然这样对我。

  拾伍

  我实在是很讨厌下雨。哪怕只有一滴。不喜欢潮湿的空气和积水的地面,会弄脏帆布鞋,也会扫湿裤脚。不会有蓝天,不会有阳光。心情,也会变得不再灿烂。每天起床第一件事,就是听听窗外有没有哗啦啦的声音,走到窗边,努力的探出头,想看看地面,是否还像前一天晚上回来时一样湿润。

  其实住的地方,不管是刮风下雨,还是阳光灿烂,都没多少差,因为房子挨得太紧密,三楼是没有什么光线的。随时都需要开灯。每天我都会在公司待到很晚才回家,做尽各种事。因为家里只有一张床,一个小小的桌子,一本很厚很有质感的书,临睡前看,会很满足,梦里都会有书香。笔记本干脆长期寄存在副总的办公室,不敢放在家,怕会被偷。单簧管就没拿过来,连同毕业证和学位证一起放在王川家。这里,只是一个小小的干净的自由的空间,周围虽不至于很混乱,但戒心还是有一点。还记得临走前爸爸说的,安全,女孩子一个人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妈妈又加了一句,各方面的安全。我明白妈妈的意思。啊。妈妈想要我交个男朋友,带给她看看。我从没有带过男孩子给她看,妈妈有点着急了。这样的妈妈,其实很可爱的呢。

  拾陆

  雨季持续了大概二十天。这连绵的雨,下得人都要长青苔了。有时候看着天空,会有成都的感觉。但我也终于发现,我再没有在梦里看见成都了。那里居然变得遥远。似乎我已离开两年,而不是两个月。我以为时间会过得很慢。听到那些人说,我来深圳已经四年了,已经五年了,已经十年了。我当时在想,这是段多么漫长的岁月。什么时候,我眼角都起皱纹了,皮肤都黯淡了,心境已经苍老了,我也对一个才来深圳的年轻人说,我来这里,已经八年了。一个抗战,都该结束了。

  拾柒

  这个星期的一天早上,刷牙的时候,突然看到阳台上亮起一抹很强烈很灿烂的光。我欣喜不已,满嘴泡沫的跑到窗边,努力的抬头望,透过层层的阻隔,看到蓝蓝的天空和厚厚的白云,太阳在那里,咧开嘴对我笑。我也笑了。好像万丈阳光都洒在了我一个人的身上。回到屋里,依旧开灯,但心境,已经绚烂开来。雨季终于过去了。

  拾捌

  连续好几天的晴空万里了。心里就像开花一样喜悦。每天早上,迎着阳光上班。走下去这一边的地铁站,又从另一边的地铁站走上来。我狂热的喜欢这种强烈的阳光,甚至不愿意打伞。因为这个,我更加的喜欢深圳。我在这里,过得很好。

  结束

  这是关于一个人,和一座城市。

  这个人,我曾经狂烈的崇拜和喜爱。现在,有些怀念。

  这座城市,我曾经无限的向往和幻想。现在,我在这里。并且,会在这里度过人生中某段很重要的时光。

  我想,我只是一直都这样希望,雨季不再来。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八):三毛的不谙世事

  三毛说她小时候写的文字风格和现在的不同,读了这本书后,对三毛是又疼惜又佩服,又欣赏。疼惜的是她年少时对于旧封建体质教育的顽强抵抗,让自己格格不入,渴望自由又被束缚着的灵魂失去了生命。佩服她年少时对于知识的欲望与坚持。欣赏她长大后对于自己梦想的选择与不屈不饶的精神,勇敢的乐观的对待生活

  雨季不再来,前半部分写的是关于三毛小时候读书的事情,故事是伤感的,脆弱的,敏感的,多疑的,她的文字总是那么的虚幻缥缈,悲伤让人心疼。自从遇到她生命中的几个老师后,三毛的生活开始有了色彩,人也变得积极乐观,风趣幽默,文字也如她的性格一样,充满着正能量与不谙世事。

  我最喜欢她的那篇西风不识相和赴欧旅途见闻录,这是她性格的最大转换。在西风不识相中,她听从她父母的话,吃亏是便宜,退一步海阔天空,于是在学校成了一个言听计从的老好人,大傻瓜,她处处忍让,只因为这不是自己的家,后来才发现这个世界,有教养的人,在没有相同教养的社会里,反而得不到尊重,一个蛮横的人,反而可以建立威信,这真是黑白颠倒的怪现象。因此她也懂得国民外交固然重要,但是在见交之前,绝不可国民跌跤。那样除了受人欺负之外,建立的邦交也是没有尊严的。

  她的赴欧旅途见闻录最是有趣,她因为护照的问题,在英国转机的时候被扣留,说她有意图进入英国境内,让三毛觉得可笑又无奈,经过14个小时的斗争和拘留,英国的移民局才肯放三毛通行转机,但是最后三毛的一席话却移民局的人另眼相看,对三毛是又敬又佩服,三毛确实是一个勇敢的人,当然这跟她的出身与家庭身份有很大关系,伯父,父亲弟弟都是律师呢,后台硬着呢,自己又没犯法,当然犯不着怕他们。所以最后三毛笑着说,这是一个猪吃老虎的游戏,她是猪,移民局是老虎,表面上猪被委屈了十几小时,事实上吃亏的是移民局,移民局的人帮忙提箱子,陪犯人,又送饭,打字,还付计程车钱送三毛上西班牙的飞机,而三毛虽然被扣留了14个小时,但是在拘留所认识了不少国际朋友,增了不少知识,最后还把老虎吃了,所以三毛还算赚到了呢。

  当然三毛之所以被拘留所的人喜欢,连拘留所的看门的都说欢迎她给他寄明信片,写信常联系之类的话,原因也是因为人家三毛待人处事都是大方直率,把所有不好的事情看做是一件非常小的阅历来经历,人家宽阔的胸襟当然值得被人尊敬与爱护。

  一天的时间看完了一本书,很少有那么热爱看书了,心情真好。

  2016.2.28阅读完毕

  《雨季不再來》读后感(九):在田野里狂奔

  在田野里狂奔。。。。。。。少年的她。

  每触及一次,那脚步就越快,呼吸声越近,就越能听到“珍妮”。

  “惑”里的三毛,向我跑来,“珍妮”跟着她,她害怕。

  我相信。生病,休学。无休止的恐惧和不安缠着她。

  自己十五六岁时,生了一场病,吃药打针。

  还没放学,窗外太阳下山了,想到夜要来了,就怕。

  谁相信我说,房间里有人看着我呢?

  枕头底下是老妈塞的平安符,那没用。

  “月河”里简单的一句话:这是林珊 ,这是沈。就联系了他们。

  像音乐情景剧里的独白,轻轻的,故事就开始了。

  幻想着这样的美好,在不经意间碰到自己。

  还是遇到了,有着平和生活态度的男人。

  走过了六年,26岁之后的生命年轮也将一直有他陪着转。

  “一个星期一的早晨”他们躺在草地上,见或不见的自由。

  也曾有那样的玩伴,恍惚中想起埋在土里的东西。

  “只要我们记得,没有一件事情会真正过去。”

  也许我真的忘了,一切如隔世,不清晰了。

  “去年冬天”她去看望夏米叶,住在塞哥维亚城三楼的老房子里。

  十个房间,客人来去自如。不用多说话,却是朋友。

  都有“一种非常安详宁静的态度,那是非常明朗而又绝不颓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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