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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会议记录内容】工会会议记录

来源:会议纪要 时间:2020-08-29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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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来到大学网,下面是小编为大家为大家搜集整理的工会会议记录,欢迎大家阅读与借鉴。

篇一:武汉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五次联席会议纪要

2008年1月28日,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第五次联席会议在市总工会召开。市人民政府代市长阮成发,市委常委、市总工会主席朱毅,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胡绪鹍、孙亚,市长助理万勇,市人民政府秘书长谭仁杰、副秘书长陈昌时、高丹彦,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研究室,市金融办、法制办,市国资委,市劳动和社保、财政、工商、安监、地税局等部门负责同志,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杨少成,市总工会副主席雷腾芳、熊汉仙、陈义国、周大桥等同志出席了会议。

会议通报了全市工会2007年工作进展、2008年工作安排和第四次联席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等情况;对市总工会提出的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障等问题进行了研究。

会议指出,市总工会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创新业绩、创高效益”劳动竞赛等活动,促进了建立工友创业孵化基地、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等工作,为推动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会议认为,我市被国务院批准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实施试验区建设既是我市发展的重要历史机遇,也将是我市面临的严峻挑战,只有动员全市企业和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发挥主体作用,才能使试验区建设逐步深入、取得实效。市总工会关于在2008年按照服务职工、维护权益、促进创业、提升素质的要求,健全和完善职工诉求、劳动关系协调、民主管理、工会帮扶四项工作机制等工作安排,有益于促进我市试验区建设。会议要求,各级工会组织要认真贯彻十七大精神,围绕党和政府的中心工作,发动和带领广大职工投身我市“两型”社会建设,积极参与“我为综合配套改革献一策”活动,为我市的综合配套改革献计献策。现将会议议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关于建立职工创业帮扶中心问题。由市总工会会同市财政、工商局,市国资委,市金融办等部门,按照涵盖职工创业全过程、突出帮扶困难劳模创业等要求,尽快研究提出建立职工创业帮扶中心的具体方案,按程序审定后实施。

二、关于进一步完善我市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障问题。目前,鉴于省人民政府正在研究制定集体企业职工社会保障有关政策,市总工会等部门和单位要待省人民政府有关政策出台后,结合我市实际,及时研究制定相关工作意见。此前,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做好工作:

(一)由市国资委负责,依据集体企业改制政策,积极支持和帮助具有土地等资产的集体企业进行改制,在改制变现资产中预留职工参加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解决好集体企业职工(含已退休职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市劳动和社保局要积极支持和配合。

(二)由市劳动和社保、民政局负责,对不具备改制条件的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凡符合相关政策条件的要纳入低保和居民医保范围。

(三)由市总工会会同市财政局等部门,研究提出对困难集体企业职工参加职工医疗互助给予补贴的意见,按程序审定后操作。

三、关于对获市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企业给予政策支持问题

(一)由市劳动和社保局负责,对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在一年内免予劳动用工年检。

(二)由市安监局负责,对被授予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单位,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时给予优先考虑。

(三)由市经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要尽可能将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且符合其他相关条件的企业,纳入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纳入我市支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帮扶范围,并按有关规定落实贴息政策。同时,协调在汉各商业银行积极予以信贷支持。

(四)由市地税局负责,对获得劳动关系和谐企业称号的企业比照“A级纳税人”待遇,给予相应优先服务。

四、关于加强职工职业技能培训问题

(一)由市劳动和社保局会同市法制办等部门,尽快修订和完善《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高技能人才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草案),按程序报市委、市人民政府同意后颁布实施。由市法制办会同市劳动和社保局等部门,抓紧按程序启动调研、起草、送审完善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管理工作地方性法规的有关事宜。

(二)由市劳动和社保、教育、财政局与市总工会协商,按照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分工明确、相互认可、形成体系的原则,研究市人民政府与市总工会合作开展职工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按程序审定后实施。

(三)由市财政、教育局与市总工会协商,研究提出工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培训经费保障的意见,按程序审定后实施。

参加人:阮成发 朱 毅 胡绪鹍 孙 亚 万 勇

谭仁杰 陈昌时 高丹彦 杨 凡 郑先平

倪子林 黄 江 尹海香 张福来 赵在俊

李上玉 余汉芳 杨少成 雷腾芳 熊汉仙

陈义国 周大桥 黄志军 王官仁 李兆龙

吴鸣凤

篇二:晋江市总工会落实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的会议纪要

2月10日上午,市总工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彭培育主持召开落实201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学习贯彻《中共晋江市委、晋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意见》和《关于推进惩防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纪要如下:

会议要求,要用两个意见精神统一工会上下的思想和行动,要认真学习、领会并结合深入开展的“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建立健全以教育、制度、监督、改革、惩治为主要内容的符合晋江工会实际的惩防体系。

会议强调,要用两个意见精神指导市总工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工作。①要成立党风廉政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组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摆上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全面落实各项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与工会工作紧密结合起来。②要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组织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③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遵守“民主集中制”的有关规定,坚持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做到分工不分家,起到相互协调、相互配合、相互支持、相互监督的作用。④认真开展“作风建设年”和创先争优活动,结合工作实际认真制定市总工会“作风建设年”和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实施方案,要求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工会职业工作者认真贯彻执行。⑤抓好工会财产管理和经费审计工作,加强工会财产和资产管理,强化预算管理,建立镇级工会经费使用预决算机制;充分发挥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监督和服务作用,建立健全以审计为基础的经济监督机制。⑥建立厂务公开检查评价体制,推进落实职工民主权利认真制定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年度工作意见,加强对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非公企业工建典型培育点、规模以上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建制工作,指导、督促企业从设立经理信箱、厂情通报会、职工信访接待等方面开展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加强公司制企业职工董事、监事队伍建设工作,保障职工知情权、参与权。⑦强化工会劳动保护工作,加大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力度,积极参与劳动安全、劳动卫生检查,依法参与职工工伤事故调查处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会议强调,开展党风廉政工作要突出重点,进一步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①了解国有及其控股企业在巩固、规范、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方面有何新的进展,采取了哪些行之有效的措施,实际效果如何,有什么创新举措,有什么经验体会,还存在哪些问题,下一步工作有什么设想。②按照《两办通知》规定,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重大决策、关系到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必须实行公开,并经职代会审议,由职代会依法行使职权。这一规定执行情况如何及进一步加强这方面工作的设想。③了解市级典型培育点企业推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进展情况,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解决办法;是否有亮点企业,其主要工作做法和特色。④对全面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总体设想和建议。

会议要求,针对市总工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还存在的一些不足和薄弱环节,下一步的工作思路一要提高认识,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要进一步做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树立党风廉政建设常抓不懈的思想。二要改进作风,树立工会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的思想。工会组织要以开展机关效能活动为契机,坚持抓班子、带队伍,大力弘扬求真务实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职工,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按照职工群众的意愿和需求确定工作内容。树立“三平”精神,立足岗位,不断改进工作作风。

出席会议的有:林惠玲、彭培育、李晓芳、颜劲松、许章润、吴晋莲、施华南、陈流恭、陈晓红、黄全净、张青青、黄晖、姚少志、王文锋、孟和平、苏毓程、王琼英、周秀秀、沈仁坤

记录:黄晖

篇三: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与街道总工会2012年联席会议纪要

11月12日下午,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与新华西路街道总工会2012年联席会议在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五楼会议室召开。街道党工委书记施华栋、街道党工委副书记、总工会主席彭伟、街道总工会副主席杨光出席会议,街道各科室科长参加了会议。

会上,街道党工委书记施华栋通报了全辖区政治经济形势,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彭伟汇报了一年来工会工作情况,参会人员对街道总工会提出的有关问题进行了认真讨论,并形成了一致的意见。现将会议精神纪要如下:

一、街道代管企业工会经费使用问题。会议指出,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 企业需使用工会经费必须向上一级工会说明使用原因,以书面形式递交上一级工会审批,审批后方可使用。

二、职工互助保险和征订工会报刊杂志问题。会议决定,所有由街道代管经费的企业,即日起计提互助保险金及工会报刊杂志经费,计提金额数按照企业实际员工数提取。

三、确认建立《新华西路街道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组织机构及成员名单》。

四、新华西路街道办事处与新华西路街道总工会协调合作问题。会议要求,各科室要切实履行职,认真贯彻实施《工会法》,主动加强与街道总工会的联系,积极支持工会工作。

[工会会议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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