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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的社会主要矛盾|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特征与路径

来源:科研创新 时间:2021-05-23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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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全面进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时代的背景下,创新社会治理的理念、环境、条件等都发生了巨大的转变,中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了更加深刻、丰富的新内涵、新特征。采取有力措施,全面推进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是未来很长时期我国全面推动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正确路径和选择。
  关键词:社会治理;现代化;内涵;特征;路径
  中图分类号:D6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198X(2018)03-0077-07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首次提出了“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全面推进平安中国建设”等新命题。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一个新方略,为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了重要的支撑作用。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的主要社会矛盾已经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也进入了新时代。为此,在新时代背景下,重新阐释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新内涵,指明发展的新路径,对我们全面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文献研究评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代表党中央正式将治理思想作为新的执政理念,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提出,更加丰富和完善了现代化理论体系的内涵和外延。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国家治理能力的现代化,离不开社会治理的现代化。那么,到底何谓社会治理现代化?具有哪些基本内涵?学者们已经提出了诸多不尽一致的观点和看法。主要领域和观点如下:一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概念,有学者认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促进社会治理体系制度化,促使社会治理主体(以政府为主导)运用‘法治’思维而不是‘人治’方法治理社会,提高政府治理社会的科学化水平,进而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社会的效能”[1](P37-41)。还有学者认为,社会治理现代化包括社会治理体系现代化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两个方面,所谓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就是使社会治理体系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精细化[2](P9-17)。二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内涵。有学者认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主要是指社会治理主体的现代化、治理方式的现代化、治理过程的现代化、治理基础的现代化、治理路径的现代化[3](P21-27)。还有学者认为,理性化的主体关系结构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标志[4](P117-123);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主要动力和价值选择[5](P43-46)。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主要问题与实现路径,有的学者认为,治理成本居高不下、社会力量比较弱小、社会共识缺乏,是当前我国社会治理现代化面临的主要障碍,完善体制机制、构建社会共识、培育社会力量、注重社会参与等,理应成为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路径。
  可以说,上述关于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观点,都是正确的,但也存在诸多欠缺和不足。首先,大多数研究对社会治理现代化内涵的界定,只关注目标导向,缺乏过程导向,并没有阐释清楚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深层次内涵;其次,与中国的政治制度、文化特征、社会发展进程和方向缺乏应有的联系,尚未形成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中国话语体系。在社会学中,所谓现代化是指由传统农业社会向现代工业社会的变迁过程,是在社会分化的基础上,以科学技术进步为先导,以工业化、城市化为主要内容,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的社会变迁过程。“后工业社会”“信息社会”“知识社会”“风险社会”成为实现现代化之后的新型社会形态。相应地,社会治理现代化也是一个随着社会时代格局不断演变而呈现螺旋式上升的治理运动过程,在不同的民族文化语境和时代背景下,社会治理现代化应该呈现不同的内涵与价值。鉴于中西之间在政治文化、社会理解、国家建构路径等方面的巨大差异,本文所指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旨在用中国的话语来解释中国的社会问题,构建与当今中国社会的发展现状和目标要求相适应、为国家改革发展与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思想支撑的社会治理现代化。
  二、新时代中国
  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涵与特征
  众所周知,所有的现代化都预示着它既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也是在未来某个时间达到的一种目标或状态,如新中国上世纪60年代提出的工业、农业、国防、科技四个现代化,实质上就是把落后的农业、工业、国防和科技事业全面建成现代农业、现代工业、现代国防和现代科技体系。据此,笔者以为,一个国家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是指顺应国家乃至全球�济社会转型发展的历史进程,以最大可能地满足社会发展需求和供给民生福利为前提,社会治理理念、治理方式、治理机制、治理手段、治理能力、治理效果等,从落后走向先进、从不成熟走向成熟定型、从低效走向高效的螺旋式进步过程,旨在有效化解社会发展面临的公共问题,促使社会结构更加合理、社会服务更加完善高质、社会分配更加公平正义、社会力量更具活力、社会心态更加平和理性,最终使整个社会达到开放、包容、公平、公正、安全、有序、和谐、文明,各类群体对生活抱有显著的获得感、幸福感、快乐感。因此,从动态化过程和静态化目标两个视角来看,社会治理现代化是由动态过程与预期状态相叠加而形成的一个开放性、连续性系统,在特定的经济发展阶段和社会发展背景下,社会治理现代化就会具有不同的时代内涵和实施路径。
  (一)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内涵
  党的十九大报告从战略高度指出,经过长期努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这是我国发展新的历史方位,这意味着中华民族从站起来、富起来开始全面走向强起来的伟大转变,越来越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实现。更重要的是,十九大报告指出,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对党和国家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同时,十九大报告对未来30年做出了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2020年)到基本实现现代化(2020-2035年),再到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2035-2050)的战略安排。毫无疑问,这些新思想、新论断、新目标、新要求,必将为准确理解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和注入许多新的内涵。笔者以为,结合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本精神实质,中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多维度的系统工程,是动态演变过程和理想目标状态的统一体,具有以下较为丰富的理论内涵:   一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取向是以人民为中心和促进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必然内在地蕴含着价值预设和价值诉求。不同的价值预设和价值诉求,就有不同的社会治理理念,会建构出不同的社会治理结构、治理途径,得到不同的治理结果[5]。唯有选择和确立正确的价值追求,社会治理现代化才会具有永恒的生命力。与西方资本主义政党旨在全面维护资本利益的治理价值相比,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坚持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导向,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和首创精神、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治国理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这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价值追求。在新时代背景下,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作为一项基本内涵和精神实质,要求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党的群众路线贯彻到治国理政全部活动之中。这充分表明,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基于中国优秀传统文化和集体主义精神,旨在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所有群体共享发展成果、促进每个个体都能实现自由全面发展的现代化,而不是维护特权阶层、既得利益者或一小部分人利益的现代化,更不是西方所谓的民主、自由、三权分立的现代化。
  二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功能是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提出,新时代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正确认识社会治理现代化与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之间的内在关系,是科学把握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科学内涵的重要条件。习近平指出:“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一个有机整体,相辅相成,有了好的国家治理体系才能提高治理能力,提高国家治理能力才能充分发挥国家治理体系的效能。”可见,具备完善、稳定、良好的治理体系,是实现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和保证。一般而言,国家治理体系包括规范行政行为、市场行为和社会行为的一系列制度和程序。政府治理、市场治理和社会治理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中三个最重要的次级体系,更进一步说,国家治理体系是一个制度体系,分别包括国家的行政�w制、经济体制和社会体制[6]。这表明,以重建完善社会体制机制为要务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根本上也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载体,从而最终推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从这一意义上看,归根结底,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核心功能是助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三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质是国家权力再分配、社会治理结构再造与治理能力再提升的有机统一。“治理”本身涉及着权力关系的重新划分与优化重组。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是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统一整体,相应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先决条件就是要有一个结构合理、力量均衡的社会治理主体结构体系,并依靠这一结构体系,全面提升处置社会问题、化解社会矛盾、增强社会凝聚力的真实治理能力。缺乏合理的治理结构,抑或缺乏高效的治理能力,社会治理现代化将会是无本之木、空中楼阁。从这一点来看,所谓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实质上就是对各种权力在政党、政府、市场、社会、公民之间的重新分配,尤其要明确政府与社会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该由政府管理的事务,要进一步强化监管,做到政府权力不缺位,能够放给市场、社会的权力要尽可能下放、下放到位,让市场和社会自我治理,做到政府权力不越位。可以说,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政府向企业、行业组织、社会组织、公民、社区等主体不断“赋权”的过程,直至改变传统的“强政府、弱社会”的不平衡权力格局,重建“核心政党、强政府、强市场、强社会”的均衡型治理结构体系,进而不断提升社会治理的科学决策能力、风险防范能力、利益调节与矛盾化解能力、社会自我治理能力等。
  四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关键是治理规范、标准的再设计及其与现代科技手段的深度融合。社会治理现代化作为一个动态的螺旋式上升过程,必须要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大趋势、大格局和民众对社会服务的新要求,尤其是如何适应新时代中国继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打造现代化经济体系、贯彻振兴乡村战略、走高质量发展之路、让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加保障更加可持续等趋势和要求,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就要做到规范化、精细化、精准化、品牌化、高效化。一个管理流程混乱、规范标准缺失、运行低效、服务质量较差的治理格局,无法称得上是一种现代化的治理。从这个意义上说,新时代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在全面梳理现有治理程序、方式、手段的基础上,顺应中国全面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建成创新型国家的趋势和要求,是对社会管理和社会服务全行业、全领域的标准、规范、流程的再设计。在诸如社会保障、保护消费者权益、公共服务、网络空间治理等一些全国性治理领域中需要制定类似古代“车同轨、书同文”的统一化流程、规范与标准,开创和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治理质量标准规范体系,形成社会治理的品牌。需要指出的是,社会治理现代化除了强调治理质量标准和规范体系的再设计外,需要加大现代信息技术如互联网、大数据、微信公众号等在上述体系重构中的深度融合和运用,为实现社会治理科学化、精细化、便利化、高效化等提供强有力的技术保障。
  五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理想状态是与现代化强国、共同富裕相适应的共建共治共享治理格局。社会治理既是一种过程,又是一种目标状态。党的十九大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战略步骤及目标是站在历史交汇期,稳步推进和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到203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到2050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到那时基本实现了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也实现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因此,从未来视角而言,新时代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与我国现代化建设进程及目标保持一致的,是一种在现代化强国、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状态下的新型治理格局,具体来讲,就是一种社会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社会建设、共同参与社会治理、共同享有治理成果的基本制度和政策全面走向定型、成熟的状态,全社会多元化的社会共同体,围绕公共物品的提供和公共事务的解决,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新型治理格局。   六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终极目标是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表明,人类需求像阶梯一样从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由低到高的层次排列。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其中,“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意味着人民美好生活需要日益广泛,不仅对物质文化生活提出了更高要求,而且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日益增长。这一关系全局的历史性变化预示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奋斗历程中,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终极目标就是通过为广大民众提供更高质量的公共服务(教育、医疗、就业、社会保障、养老、文化、住房等),提供包括规则、机会、过程等在内的社会公平与正义,更优质更优美的生态环境,更加安全的公共治安和消费环境,以及依法享有的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等,让每一个成员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让人民过上更加幸福、更加安全、更加健康、更有获得感的美好生活,进而实现人民共同富裕、社会全面进步。
  (二)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基本特征
  既然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个动态演变过程与理想目标体系的统一体,新时代中国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既要符合中国的最大国情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实际,更应该具有一些符合人类社会发展及其治理要求的基本规律性特征,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1.适应性。在不同政治制度、不同经济发展阶段、不同文化语境下,对社会治理现代化的价值追求和目标预期,可能存在很大的差异。西方发达国家资本主义体系下追求个人与政府之间相互对立、民众排斥政府、追求个性完全自由的所谓社会治理现代化,有别于中国的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因此,适应性是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首要特征,也就是说,新时代的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种与中国基本国情和新时代特征相适应的社会治理格局。当前,中国最大的国情体现在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仍然处于社会主义初级发展阶段,仍然属于最大的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进入高质量发展新常态等方面。新时代的最大特征是社会主要矛盾发生了历史性变化,这就要求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要与国家的基本政治制度、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国家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充分发挥和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坚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党的领导,坚决依靠人民群众力量,又要与高质量、多层次的人民群众需求相适应,在不断破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发展起来以后的问题”中,不断提高社会治理的现代化程度和水平,逐步��现社会的平衡发展、充分发展。
  2.包容性。所谓包容性,是指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并不是全国各地整齐划一、统一水平的现代化,而是从中国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现实状况出发,全国各大城市、乡村从各自面临的最突出社会问题和当地人民群众的最大需求出发,寻求社会治理创新的突破口和最大优势,进而在社会治理体制、制度、政策、手段等方面形成自己的特色,形成丰富多元、有效的社会治理模式,积累各具特色的社会治理经验。这说明,社会治理现代化并不一定是经济发达地区或城市的专利与特权,经济相对落后的贫困地区、边疆地区、民族地区等也有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的独特模式与机制,如西部相关省区在精准扶贫方面形成了诸多新模式;不同城市的基层社区也可能在不同治理领域(体制改革、公共服务供给、社会组织参与、群众自治、智能化治理等)产生更具社会化、更具人情味、更具社会凝聚力的高效治理模式,如“上海模式”“枫桥经验”“温州模式”“大庆模式”等。因此,包容性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根本特征,只要是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化需求、有效化解各类社会矛盾,让人民群众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生活的治理模式、方法和手段,都属于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范畴。
  3.创新性。社会治理创新是国家治理体系创新的重要组成部分。顺应社会利益多元化、流动化、复杂化、信息化、不确定化等趋势,不断创新现有的治理方式,构建与社会发展趋势相适应,更加成熟、定型、有效的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各类需求,是经济社会不断发展的根本动力。因此,创新性是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又一重要特征,可以说,新时代中国社会治理现代化就是一个谋求社会制度持续性变革和创新的过程,创意创新创造成为新时代社会治理不断实现现代化的根本保障,主要包括社会治理理念、治理体制、治理机制、治理手段、治理方法的创新等,尤其是要顺应数据网络时代的要求,加大新技术在社会治理领域中的应用,全面激发社会活力,形成人人尽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社会治理新局面。
  三、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路径
  实现新时代社会治理现代化,是一项需要党委、政府、市场、社会、民众多元参与、合作治理的系统工程,要紧紧围绕“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根本,除了继续加强党的核心领导作用、发挥好政府主导作用外,重点需要遵循十九大提出的“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的“四化”。这“四化”为推动社会治理转型发展进而不断趋向现代化指明了路径和方向,具体实施策略如下:
  (一)社会治理社会化
  尽管在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中,需要发挥党的坚强领导核心和政府的主导作用,但社会治理不同于政府治理,社会治理的核心内涵在于让社会力量扮演社会治理主体的作用,让人民群众、社会组织等深度参与社会公共事务,成为整合社会资源、化解社会矛盾的主要力量。因此,社会治理社会化,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首要路径。具体而言,这一路径主要包括以下推进方略:一是,继续深化政府职能转变,明晰政府与社会的权力边界,让政府真正变成公共服务型政府,给社会组织的发育、社会力量的成长提供足够的制度空间、权力空间,这是真正实现社会治理社会化的前提和基础。二是,建立健全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规范化制度体系,搭建政府购买的公共平台,创建公平的竞争环境,让有实力、讲诚信的社会组织深度参与基本公共服务(公共教育、劳动就业、人才服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养老服务、儿童福利服务、残疾人服务、优抚安置、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住房保障、公共文化、公共体育、公共安全、公共交通运输、三农服务、环境治理、城市维护等)、社会管理性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建设与管理、社会工作服务、法律援助、扶贫济困、防灾救灾、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流动人口管理、安置帮教、志愿服务运营管理、公共公益宣传等)、行业管理与协调性服务(行业职业资格和水平测试管理、行业规范、行业投诉等)等社会事务治理领域,促进社会组织的有序发展,在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力度、解决公共服务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同时,创建多元化的公共服务社会化服务品牌。三是,建立健全奉行“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社会志愿服务的税收政策和激励制度,激发社会民众做好事的积极性,释放企业和个人开展社会捐赠的内在动力和活力,增强社会共治的合力。四是,全面创新基层社区治理体系,搭建社区共商共建、共治共享的载体和平台(社区治理委员会、社区区域化党建、社区志愿服务中心、社区行政服务中心、社区自治金等),完善居民小区综合治理体系(妥善处理居委会、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之间的关系),开展丰富多元的居民自治,制定社区公约、村规民约等,让社区居民真正成为基层社区治理的主人和主体。   (二)社会治理法治化
  在充分发挥中华民族五千多年优秀传统文化的教育作用,倡导以德治国、以德治家的基础上,把社会治理全面纳入法治化轨道,提高社会治理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水平,依法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公共利益,构筑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位一体,是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内在要求和重要保障。一是,要严格执行、公平执行各类已经制定的社会规范和法律,创造一个依法公平处置各类社会矛盾、让人民大众相信法律的良好法治环境,杜绝因司法腐败、执法腐败而让好人吃亏现象的发生。二是,要紧跟新时代更加注重人的全面发展、社会全面进步的要求,高度关注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领域立法工作,重点在公共服务、社区建设、社会组织、社会管理、社会救助、食品安全、市民文明行为规范等方面的立法工作,充分发挥法律规范在调整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方面的重要作用。三是,根据近年来互联网、大数据、移动支付、人工智能等在经济和社会生活领域中的广泛应用以及共享经济(涉及交通、餐饮、住宿、物流、知识技能、金融、生活服务共享七大领域)、无人驾驶等新兴业态的出现,要未雨绸缪,强化前瞻性立法研究,打破传统的立法思维和监管模式,制定符合互联网时代跨区域、跨行业和网络化特点的社会治理规范,既促进社会创新,又保持社会利益关系的有序和谐。尤其要加强个人信息和隐私保护方面的立法,防止因个人信息泄露造成的“透明人”现象给社会信任带来巨大威胁。四是,在全面加大普法宣传教育的基础上,加快推行“法律进社区”民生服务工程,在街道、社区、居(村)委会等层面,设立基层社区法庭或派驻专业化的律师进驻,在居民家门口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依法快速处置各类非调解类基层社会矛盾,把社会风险消灭在萌芽之中,从根本上维护社会的安全稳定。
  (三)社会治理智能化
  目前,中国网民数量达到7亿多人,对全球数字经济、数字生活、数字治理具有显著的引领作用。充分发挥数字经济和数字化治理方面的后发优势,将大数据、移动互联网、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技术与公共服务供给和社会治理深度融合,开创富有中国特色的大数据社会治理新格局,重构社会生产和社会组织的新型关联关系,是全球网络化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我国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精细化、精准化、高效化的核心驱动力和重要路径。具体实施路径包括:一是,实施政府主管部门的公共服�沾笫�据化,为政府决策提供全数据支撑的科学依据。当前,政府部门拥有80%的民生服务信息和数据,但没有开发利用的数据是没有任何价值的。因此,在社会治理职能化过程中,首先需要推行的是,所有为民服务和从事社会管理的政府职能部门,要对自己多年来积累的海量民生服务数据进行专业化的大数据分析研判,精准掌握民众对公共服务的多元化、多层次需求及变动趋势和规律,为制定更加有针对性、更精准的公共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实现社会治理的科学化,提高社会资源配置的效率。二是,加大政府数据开放,鼓励社会化创新开发各类互联网+应用软件,切实提升公共服务和公共治理的智能化水平,尤其是在城市环卫、交通、医疗、养老、公共安全、消防、教育等领域,加大各类数据传感器的配置以及互联网APP软件的开发应用,让民众通过网络或智能手机就能获得便捷的公共服务。同时,政府相关部门也更加便利地收集更多的民生信息与数据,了解民众的服务需求和对社会治理的意见,进而可以迅速作出响应。三是,在全面实现管理部门数字化、数据化、信息化的基础上,加强多部门信息资源整合共享,加大功能集成、网络集成、界面集成、业务集成的大数据公共信息平台建设,在为民服务、为企服务中切实打造“一口受理、一窗通办”或者“最多跑一次”的新型服务格局,切实改革政出多门、数据割据的传统治理模式。
  (四)社会治理专业化
  随着社会的进步,社会分工越来越细,社会矛盾越来越复杂,依靠专业技术、发挥专业人才队伍优势,实行专业化的治理,既是社会治理现代化的重要保证,又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为此,主要采取如下举措:一是,加大社会工作人才队伍的专业化培养。社工人才是实施社会专业化治理的重要力量源泉。目前,在全国一些高校中开设了社工专业,培养并向社会输送了一大批本专科的社工人才,但是,由于社工社会地位较低、收入较低、保障不力等问题造成的人才流失也是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导致社会治理专业化面临着专业人才仍然短缺的瓶颈。因此,在进一步优化我国高校社工专业课程设置体系的基础上,相关部门要顺应新时代我国全面步入更高质量发展阶段的新要求,加强研究制定针对社工群体的一揽子政策体系,从收入水平、社会保障、就业岗位创造等方面为社工在社会建设、创新社会治理大潮中追求自己的人生梦想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确保社工本专科毕业生首选社会治理领域的工作岗位,为持续提高专业化治理水平打下坚实的人才基础。二是,全面开展社会治理工作者的专业化培训。在专业力量还不够强大和普及的情况下,对广泛分布在社会治理领域的非专业人士,积极开展分门别类的专业化培训,如养老护理、婴幼儿照顾、风险防控、事件应急、教育感化、心理疏导、矛盾调处、利益协调、政策引导、规范执法等,帮助他们能够综合运用专业化工作的方法,提升社会工作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三是,在吸收借鉴社工专业化发展地方经验的基础上,在国家层面建立健全包括不同岗位、不同等级在内的社区工作者职业序列制度,实行规范的薪酬体系,让社工成为与公务员、医生等同样性质的专业化、职业化工作者。四是,加快研制社会治理、社会保障和社会服务领域的标准体系,以严格的规范和标准,引领社工专业人才服务不断走向精细化和专业化,从而全面提高社会服务和社会治理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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