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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的十字架|《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精选10篇

来源:经济著作 时间:2019-10-14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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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精选10篇

  《虚无的十字架》是一本由[日] 东野圭吾著作,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精装图书,本书定价:39.80元,页数:304,文章吧小编精心整理的一些读者的读后感,希望对大家能有帮助。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一):如何救济被害人

  这本书才像东野圭吾的风格嘛,开篇的一段小故事为整个故事埋下伏笔,在叙述不同人物的故事中以某种潜在的联系将他们串联起来,看到最后总会有“哦……原来是这样”的感受。这就是我特别喜欢东野圭吾的缘故,尤其是这类人物之间有着千丝万缕联系的故事,我最喜欢。

  书名之所以叫做虚无的十字架,是指对于犯下重罪(如杀人)的被告,在并无真正悔意的情况下,法院仍不对其判处死刑,其在监狱中背负的只是“虚无的十字架”。本书并非一本简单的侦探小说,因为两起凶杀案的重点都不在找寻真凶上。作者以被害人家属的视角出发,将全书的主题升华至更高的层面——死刑在刑罚中的适用。

  一位假释犯在入室盗窃时,杀害了意外发现的独自在家的8岁女孩。女孩的母亲非常自责,如果自己没有因为出门买菜而把女儿留在家里,女儿就不会被杀。女孩的父母因此而无法再面对彼此,在女儿的案件审理结束后,父母离婚了。这是一场艰难的审判,虽然被告实施了极其恶劣的犯罪,但在一审时他辩称自己并非故意杀人,且已有悔意,故一审仅判处了无期徒刑。后来经过上诉,以及检控和被害人家属的努力,被告人最终被判处死刑,虽然他的辩护人仍打算上诉,但被告人却放弃了。可是他不是因为悔过而放弃,而是漫长的审判让他灰心,觉得活着也挺麻烦的,死也不是一件坏事。

  五年后,女孩的父亲再次接到刑警的电话,被告知他的前妻,也就是女孩的母亲被害了,没过多久凶手就自首了,是一个与被害人素未谋面的陌生老头。这个老头穷困潦倒,一直靠女婿接济(虽然女儿和他的关系并不好,但女婿却是一个很讲道义的儿科医生)。女孩的父亲在探寻老头杀害女孩母亲的真相中,了解到老头是为了保护女婿而杀死了被害人。因为被害人在写作的过程中认识了女婿高中时的女友,知道了女婿曾经杀人的秘密!女婿上高中时和女友发生关系导致女友怀孕,二人都年少无知,害怕家里知道,最终偷偷产下一个男婴,二人一起将男婴捂死后埋葬。二人从此背负着沉重的枷锁生活,尤其是那个女友,过着悲惨的人生。这件事被被害人知道后,强烈要求他们去自首,可凶手认为这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事情,而且死的是一个刚出生的婴儿,可谓没有被害人家属,有什么必要因此毁掉女婿的前程和女儿的幸福,女婿作为儿科医生不也挽救了许多生病的儿童吗?这样的赎罪还不够吗?一定要在监狱里渡过余生或付出生命才算赎罪吗?

  虽然故事的结局是杀害自己孩子的父母去自首了,可老人的质问也引发了我的思考。恰巧我自己也是从事这一职业的,这4年多的时间办理了几十件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的案件,判处死刑的不超过5件。每当被害人家属因被告人未被判处死刑而向我们申诉时,我们从最初的同情,到无奈,最后甚至会对无理取闹的家属感到厌烦。对于辩护人我们也常常很反感,认为他们无中生有,信口雌黄。书中的辩护人也很讨厌,为那样一个杀害无辜小孩的人辩护,堪称冷血!

  可是在最近听到的罗胖关于职业定位的音频和书中被害女孩的母亲与辩护律师的对话,却让我陷入沉思。这个音频中指出,我们很容易将自己与职业角色混为一体,如一位空姐因为飞机晚点被乘客骂了,其实她可以这样平复自己的情绪——乘客骂的是航空公司而不是自己;再比如一位为杀人犯辩护的律师,他的职业定位就是一个辩护人,法律赋予他为被告人做无罪或罪轻的辩护,与他个人的人品无关。书中的辩护律师也说,“几乎所有的家属都希望杀害亲人的凶手被判死刑,对律师来说,这才是辩护的起点。被告站在断崖绝壁的最前端,前面没有任何路。身为律师,只能为被告摸索是否有后退的路。只要有可以后退一步的空间,就会想方设法让被告退后那一步,这就是律师为被告辩护的职责。……我质疑死刑,并非因为冤假错案造成枉死,是因为死刑无法解决任何问题。不同的事件,应该有各种不同的、更符合每起事件的结局。”

  我在办案中曾经这样安慰过死者的家属,被告人没有被判处死刑是因为他需要在监狱渡过漫长的岁月,用人生最可贵的自由为他自己做过的错事赎罪,反省他犯下的罪过,为死者祭奠!这也是我安慰自己的话,因为有些案件的确恶劣,的确不知该如何安抚被害人家属,他们没有任何的权利为死者争取权益,只能靠我们。可我们也很无奈,我们不能超出法律的规定实现他们要求判处被告死刑的愿景,的确像书中的律师所说,同样的故意杀人案件,会有不同的犯罪动机、手段和情节,会留下不一样的被害人家属,如果所有的杀人案件一律判处被告死刑绝不是我们所追求的公平正义!正如书中那对杀死婴儿的少男少女,他们应该为此被判处死刑吗?可能从他们后来的人生路来看,那位少女被判处死刑会更幸福。因为她不会因为背负了自己孩子的亡魂而过上卖淫、偷盗成瘾、暗无天日的生活!但那个少男不一样,他虽然内心极其痛苦和懊悔,可他将这份赎罪的心带入了他的职业,他用自己的能力帮助了更多的病童,挽救了自己妻子(被诈骗犯骗财骗色、未婚先孕、没有工作,准备自杀时被救)和她肚子里的孩子,照顾他们,甚至还有那个穷困潦倒的无赖岳父!

  从故事中这些人不同的人生境遇中,你该如何评判死刑在刑罚中的适用呢?哈哈,这是法官该考虑的事咯!未来我的人生会怎样?不做检察官的我,即将转向对面,我会是一个准确定位自己职业的律师吗?拭目以待!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二):救赎

  救赎读虚无的十字架有感

  好久没有沉下心去读一本书,不忙的工作想要静下来的心,一切的机缘巧合让我看起这本书。用一天读完,我 想到最多的词就是救赎了吧。小夜子在救赎女儿被杀却没有保护好的自己。中原接替舅舅的工作也是在救赎自己,让自己走出失去女儿的痛苦。仁科史也,井口纱织的救赎贯穿一生。

  印象最深刻的一句话“只要杀人就判处死刑——这么做的最大好处,就是这个凶手再也无法去杀害其他人”我没有经历就没有资格去评判别人的是非对错。这句话,对我说也是对小夜子说。曾经我没有好好的人理解,经常去评价别人的是非对错。有一天当我遇到和别人一样的事情之后,我发现自己曾经有多自大。本想好好写下这本书的感想,可是什么都有绕不过你。

  随心写吧,我已我没有经历过多,又片面的人生观讲述我认为的是非对错,可能在事隔多年,我会觉得现在我是错的。可是现在我想记录一下我现在所认为的是非对错。

  整本书给我最纠结的人是仁科史也,从犯下错误到一辈子都在赎罪。年轻的人谁没有犯过错误,虽说荒唐。可是两个年轻人一辈子都在自己错误的阴影下挣扎。选择医生,儿科医生。救了妻子和孩子,用责任在赎罪我认为是法律问责所达不到的高度。人犯了错误为什么要接受法律的惩罚,去监狱,去劳动改造等等。难道不是让犯了错误的人知道自己的错误,从此改正吗?仁科史也活着比在监狱中更能体现法律的意义。当然这种只是个例,很多人也会成为惯犯,也会继续伤害其他人。这个时候需要法律的制裁。需要死刑。遗族的感情也是需要考虑进去的一大因素。总而言之法律责任追究制度是需要因人而异。虽然仁科史也的个例很少,但是我觉得不能泯灭人性中最后的善良与救赎。

  这本书没有什么华丽的言辞,比起白夜行也没有特别玄幻的剧情,我觉得这本书最大意义就是讨论了法律 死刑 遗族等社会问题。社会不断进步,总有一天相信社会可以解决这些问题。

  2018年1月27日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三):是十字架无力还是世事无常

  这本东野圭吾很早以前的书,是机缘巧合下在双十一淘宝免费送的,因为最近只收藏东野圭吾的日文原版单行本。都说因为日本大和民族生活谨慎的性格和冷暖的社会情形造就了这么多的推理作家。去年我也写过研究过中国的死刑历史和体制的小说。论日本的刑法体制半欧半亚,他们一面想脱亚入欧,一面有摆脱不了亚洲人的固有思维。完成司法上的很多不完善,不过是相对而言,那也比我国的先进一些。

  评论家们常说一个著名作家不可能所有作品都经典,这是一定的,比如一些早期作品不够思维要紧,晚期的枯燥,有个五六本经典就算不错了,也许是对口味的原因,我对所有东野系列都喜欢。这是在读道尔,阿婆,乱步,清张,岛田等等时没有,或多或少都有不喜欢的作品。

  中原接连失去女儿,前妻。前妻采访的对象竟然是杀妻凶手的女婿的前女友,如果是我在看过这本书,以后再回看这段简介,就不用再读一遍书了。

  虚无的十字架不算巅峰期也没到落寞期。引进中国的时间还很短,不过早年在日本卖的还好,日本中产阶级靠这些小说打发地铁和茶余饭后。小说也讨论了日本对杀人犯的刑法,不管是从加害方的亲属,还是被害者的遗族,都没有得到满意的答案。这是个人类社会的大问题,几千年也没有结果,中国今年积极取消死刑,取消枪决改为注射死,在电影烈日灼心里也有体现,加之近来的冤案错案,死刑改为无期也看似很有必要,不过站在被害,加害人的关系人立场就不想我们第三方视角那么明确,中国社会相对作品的国家普世价值观不同,社会更活泼一点,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没有到那么冷漠的程度。但周围和社会网络媒体的舆论还是有的,这个作品就是作者抛给大众读者的疑问,由谁去解答不重要,重要的是给你的生活提个醒。

  ——于2015年12月18日写于牡丹江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四):虚无的十字架

  很喜欢这本书,写作方式和白夜行很像,几条线索最后归到一起,震撼人心。这本书真的引人深思,前一部分介绍失去女儿的小夜子和中原虽然得到了他们所希望的,罪犯被判处了死刑,但他们的伤痛却没有任何的缓解,最终还是分开了,而被判死刑的罪犯呢,他没有丝毫的忏悔之心,最后取消上诉也是因为觉得麻烦,觉得这就是自己的命运,这样一个对自己的生命都毫不尊重的人更不会尊重别人的生命,更不要说忏悔,甚至他这次犯罪都是在假释期间,这不由得又让人思考,究竟以什么标准去衡量犯人是否有反省改过,可以假释?以什么标准去判断是否故意犯罪,死刑还是无期徒刑?这种审判真的有意义吗,犯人真的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懂得尊重生命了吗,真的有忏悔吗,还是说只是为了减轻刑罚为了假释出狱而上演的一出戏码?我们无从知晓。而像史也和沙织,沙织因为这个错误永远生活在了黑暗中,她是在惩罚自己,史也因为这个错误当上了儿科医生,挽救了无数儿童的生命,甚至救了花惠母子,正如书中所写,花惠所说的,史也这么多年一直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他有真正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的有在用人生去弥补,忏悔,又让我有些于心不忍,但对于遗族来说,他们不能想象杀害自己亲人的凶手还平平安安地活在这个世上,享受着自己已故亲人所不能拥有的,对被害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正如书中结尾所说,没有完美的审判,希望终有一天,死刑能让犯罪的人真正认识到自己的过错,生命的宝贵,能让他们真正地忏悔。

  纵观小说,无数次提出问题,无数次让人思考。所谓的罪与罚,到底该如何量刑?死刑的意义何在?对犯下命案的犯人,是要以命偿命,以杀止杀;还是该给予他们重返社会的机会,好用余生赎罪?如果犯人至死仍未反省忏悔,死刑又有何意义?犯人在漫长余生里所做的善事,是否就能赎清当年杀人的罪孽?如果犯人假意忏悔获得减刑,刑满出狱却又再犯呢?如果有一天,你最爱的人被杀死了,你会希望犯人受到何种惩罚?犯人以死谢罪,是否便能减少你心中的伤痛?如何才能从无端丧失挚爱的阴影中走出来呢?如果有一天,你深爱的人又或是你的亲属犯下了杀人重罪,你希望他获得何种处罚?你会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他?当来自社会的压力和歧视汹涌而至时,你该如何自处呢?(上述问题引自百度)

  部分摘录如下:

  无论凶手事后如何反省,多么后悔,死去的生命都无法复活。

  要求杀人凶手自我惩戒,根本就是虚无的十字架,即使是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也必须让凶手在监狱中背负着

  人终究无法做出完美的审判。

  到底有谁可以断言,“这个杀人凶手只要在监狱关多少多少年,就可以改邪归正”,把杀人凶手绑在这种虚无的十字架上,到底有什么意义?

  死刑很无力。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五):[虚无的十字架]我们该如何对待一个杀人犯

  我们该如何对待一个杀人犯。

  如果判给他死刑,但是他在死亡的一刻都没有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思,那么死刑的意义是不是仅仅在于让他不再危害社会。

  如果没有判死刑,这个人又对社会有所贡献,反思悔恨感恩,那么是不是让他赎罪会比死亡更能为社会带来更多的效益。

  但这两者之间的天平我们又该如何把握?

  不能简单用法律来衡量人心,亦不能用非理性的道德思维来赦免他的罪责。

  如果一部小说能让我们期待结局的同时,对社会做出一些思考,那么就是东野圭吾了。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六):论死刑废除制度——低配版嫌疑人X的献身

  在我看来东野的书大概分两类:一类是真的推理小说,譬如【放学后】;其次是故事书,譬如【白夜行】。

  前者不用说,后者大部分就是坑爹。一大半的剧情铺垫,最后一两章将内情全盘托出,给人一种『啊,原来他被杀死特么都是靠缘分』这么的一种感觉…

  总结:小夜子死的真冤啊 杀她的作造更冤。

  1.以小夜子能写出【反对死刑废除制度】的文笔和犀利的观点,智商应该低不到哪里去,她?会?去?劝?史?也?自?首? 她会不明白史也的赎罪方式吗?她真心想让史也对自己的罪行负责也明白坐牢其实无补于事才对。

  2.以作造的决心和对史也的感情,他特么有力气杀人灭口没力气戒赌,本来登门借钱赌赌赌继续负债累累变成帮他杀人来偿债当做报答这点我也是醉了。

  虽然书中主线用中原的视觉,但描写中原的心理部分却不多。主角更像是小夜子,她坚持死刑,而她被杀竟是因为她伸张"正义"惹来的杀身之祸,凶手的动机让人怜悯所以也不会执行死刑…原来每个人都是受害者,只有放下执念才能从死循环中解脱出来。

  东野先生用故事深入地探讨了死刑废除制度中受害人和犯罪分子的立场,感觉写有关论文可以引用。

  噢对了,还有失独家庭的哀痛。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七):他们都活在黑暗里

  这里面最大的受害者不是中原,不是小夜子,是纱织。

  开始我对中原一家很同情,唯一的女儿被残忍杀害,小夜子也死于非命。我挺恨蛭川的,随意夺取别人的生命却没判死刑,辩方律师也让我感到冷血。可是,小夜子被杀那一刻一切都变了。 其实我觉得这本小说最核心的是从辩证的角度思考了“该不该废除死刑”这个问题。阅读的心理在过程中一度转换。小夜子是被害者但揭发史野真的是对的吗,史也和纱织并没有对这个社会犯下错,而且一直在为自己的罪孽赎罪,史也拯救了花惠,拯救了无数儿童的生命……

  死去的和活着的都背负着罪过,纱织尤其让人心疼,她和史也的爱情,为史也做的牺牲。最后却彻底的堕入了黑暗,但你却也恨不起史也。这部小说里的人物都活在黑暗里,都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八):每个人都背负着虚无的十字架

  《虚无的十字架》真的是有史以来我看过最长时间的一本书,中间有一段太拖沓怎么都看不进去,但是越到后面越吸引人。二十一年前的真相一点点浮出水面,每个人的面具都被摘下,整本书围绕的主题是关于现今日本在刑法量刑时的巨大争议。我们中国的老话叫“杀人偿命”,也为了避免类似的惨案发生,对有些人判处死刑可以说是民之所向,大快人心。但东野圭吾在这本书里提出了问题的另一个方面,如果一个人杀了人以后被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这样的刑法能否真的让他意识到自己的过错,他的偿命是否真的能让遗族(死者家属)得到宽慰。如果他到死都执迷不悟,反而认为死对他来说是一种解脱,那么死刑的意义何在?这个人身上背负的只是虚无的十字架。但如果一个人杀了人以后,诚心悔过,余生都背负着愧疚,耗尽一生去做出弥补,日夜惶恐,这样的人没有偿命,但是否真的没有受到惩罚?其实这个问题对于我们中国人来说,并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杀人偿命,天经地义。那我们就来看另一个问题,如果我们被伤害了,无论亲情,爱情还是友情,我们歇斯底里的去谩骂,指责究竟有没有意义?你让全世界都去谴责他又有什么用,他的心,不为所动。一个人所能背负的最大的惩罚,是他自己发自内心的罪恶感,愧疚感,却终其一生都不会再有弥补的机会。引用《大鱼海棠》里最经典的一句台词,“我告诉你什么最可悲,你遇见一个人,犯了一个错,你想弥补想还清,到最后才发现你根本无力回天。犯下的过错永远无法弥补。我们永远无法还清犯下的。”每个人都或多或少的伤害过别人,每个人心里也都背负过虚无的十字架,所以当别人伤害你,没有必要再去指责什么,如果他诚心悔过,则不需要你去指责。如果他执迷不悟,你的指责更是毫无意义。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九):虚无的十字架

  看完了,《虚无的十字架》采用了东野圭吾一贯的多个人物视角展开、多线叙事的写作手法,前面一段段不同人物的故事,直到后半部分才发现原来每个故事中的人物竟然有些无法千丝万缕的联系,使得人物、故事完整、具体、形象,这就是东野圭吾的风格和魅力。买这本书的时候是看到介绍说是继《白夜行》之后东野圭吾最刺痛人心的代表作,看完之后觉得远远不能与《白夜行》相比,但还是产生了一些共鸣的,人终究无法做出最完美的审判,如果犯罪后没有意识到自己酿成了大错,也没有任何悔过之心,那么任何刑罚都是虚无的十字架。不禁联想到了前段时间热议的“江歌案”……

  另外,由纱织和史也的故事也引发了当今的一些现象,很多年轻不懂事的男孩女孩,只图一时之快,意外怀孕,又主动选择结束妊娠,一个小生命就此夭折在母胎。很早之前就定下一个原则,绝不在没有做好准备的情况下让自己意外怀孕,当然为了就是绝不堕胎,孩子不应该为我们的不成熟买单。

  《虚无的十字架》读后感(十):审判的主人

  用了大半天的时间读完了东野圭吾的《虚无的十字架》,书中人物千丝万缕的关联和悲欢离合的命运,关于罪与罚、审判与救赎的探讨,引人入胜,读后心绪如麻。

  首先,我们来回忆一下书中的人物和情节发展。

  《虚无的十字架》里涉及到的人物不多,可以以两对夫妻或恋人的故事分为两条主线。

  第一对夫妻是小夜子和中原道正,两人本来过着幸福的普通生活,直到有一天小夜子出门后,独自在家的八岁的女儿爱美被一名刚刚释放出狱的惯犯残忍杀害后,原本平静的生活变得支离破碎,凶手在二次审判后得到了死刑的判决,但是夫妻二人却始终无法得到内心的平静与释怀,随后二人因无法面对对方而离婚,独自生活。中原道正辞去原本设计的工作,接手舅舅动物殡仪馆的管理工作;小夜子则更加勇敢和坚强,参加了遗族会,同时成为一名自由撰稿人,成为死刑的激进推行者。

  第二对恋人是任科史也和井口沙织,年少的史也与幼年丧母的学妹沙织随着交往互生情愫,处于青春期的二人禁不住荷尔蒙的诱惑初尝禁果,虽然小心翼翼,但沙织还是怀孕了。突如其来的小生命一天天在长大,也让两个少年的恐惧感一天天的增加。为了避免东窗事发,二人在沙织生下这个爱情的结晶后,亲手了结这歌会破坏他们幸福的小生命,却不知道在他们动手的那一刻,他们这一生就彻底被幸福拒之门外。之后两人同样无法承担沉重的内心惩罚而分手。沙织的生活一直没有快乐过,短暂不幸的婚姻,父亲的突然离世,对她造成了很大的打击,为了惩罚自己,她选择了偷窃;史也进入医院儿科工作,每天救治身患顽疾的小朋友来赎罪,在祭祀当年杀害的孩子的时候偶遇被男人欺骗怀孕而想要轻生的花惠,无私的帮助花惠并与她结婚,把花惠的孩子当成亲生儿子一样抚养,而且义无反顾的帮助甚至花惠都不想承认的父亲。

  原本每个人带着各自的痛苦和秘密开始了互不相干的新生活,但是小夜子的意外死亡,终于又一层层抽丝剥茧地将隐藏多年的伤疤揭开。小夜子因为调查偷窃行为,采访到了为惩罚自己而屡次偷窃的沙织,沙织对于小夜子来说是特别的,她能感受到她内心因为一个隐忍多年的秘密痛苦不已,为此不断折磨自己。终于,沙织因为小夜子以痛失爱女的惨痛经历相告为契机,说出了隐藏于内心深处21年的秘密——和史也杀害并埋葬了他们刚出世的孩子。小夜子借此与史也联络,希望二人自首,接受法律的审判。机缘巧合之下,一直受到史也照顾的花惠的父亲听到了小夜子和花惠的对话,为了不让女婿入狱,他尾随小夜子并将她杀害。小夜子的前夫中原道正随着事情的发展,根据小夜子遗留的新闻手稿和准备出书的材料,逐渐使事实真相浮出水面。

  书中除了单纯讲述人物交织的命运外,主要以小夜子的手稿为媒介,传达了关于“虚无的十字架”的议题,这也是真正需要我们思考的问题。

  法律的制定应该以什么为标准?什么样的司法体系才是最适合的?

  在小夜子女儿被杀害的案件中,小夜子和中原一直以判处罪犯死刑为目标,他们甚至决定如果残忍杀害他们女儿的凶手只被判处无期徒刑之后又因为有悔过之意而被释放的话,他们就在法院门口自焚来以死明志。我们常说杀人偿命,在一般人的观念中或许会认为如果罪犯杀了人,那么理所当然会被判处死刑。那么是什么导致罪犯有可能在服刑一段时间后就被释放呢?

  在刑事案件的审判中有这样一个原则叫作“疑点利益归于被告”。比如说,在一起杀人案件中,无法调查出凶手是有意要杀害被害人,还是无意的行为致使被害人死亡,那么最终只会以非故意杀人罪来定罪,在法律上动机是非常重要的,所以非故意杀人罪的刑罚就会相对故意杀人罪减轻很多。在小夜子的女儿被杀害的案件中,被告的律师就企图利用这种法律条款来减轻刑罚。当然,这种诉讼原则主要是为了避免冤案的产生,但是同时也让很多罪犯利用了法律的漏洞,逃脱了他们本应接受的惩罚。被害人的家属已经痛失亲人,又将如何面对这不公正的裁决?

  那么法律的制定应该以什么为标准?什么样的司法体系才是最适合的?

  学诸子百家思想的时候,我是很认同法家的很多思想的。当然战国时期的法家思想是封建社会的产物,以现代社会的角度看很多是不符合人性和时代发展的。但是我依然很赞同以法治国,一定程度上实施重刑。我所说的实施重刑,并不同于所谓的“宁肯错杀一千,不能放过一个”,而是在证据确凿的情况下,对于某些犯罪分子令人发指的罪行,需要对他们实行重刑,需要让他们接受应有的惩罚。

  当然,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是不同的,正所谓矛盾具有特殊性,所以也确实需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所以在司法体系上,大陆法系还需要不断借鉴英美法系。常看香港电影或者TVB的观众一定都记得,电视里只要开庭对一个案件进行审判,在法庭里一定有一些人并不是法官,但是最后的审判需要他们举手表决,他们就是传说中的陪审团。英美法系里,采用这种陪审团制度,一般由12个人组成,陪审团独立于法官,对判决进行举手表决,最后根据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提交给法庭。在这种体系下,法官负责法律方面以专业的角度对案件提出合理的法律审判,而陪审团可以根据案件背景、作案动机等其他因素对案件提供独立的裁决。之前上学的时候听老师举过一个例子,有个妻子常年受到酗酒丈夫的家暴,为了女儿一直无法与丈夫离婚,也无法摆脱丈夫的控制。有一天丈夫喝完酒赌博输了钱回家跟妻子要钱,争执中妻子错手杀了丈夫。妻子知道躲不过去,于是去警局自首。案件审理的过程中,警方与律政司做了多方调查,邻居们和朋友们都如实说了妻子的品行良好,长期收到丈夫虐待的情况,最后陪审团一致裁决妻子无罪。 但是以我国为例,大陆法系下,我们采用人民陪审员制度,听起来好像都是某某陪审制度,但事实上我们的人民陪审员制度只是“参审”,一般包括法官在内一共三人组成。一共三人,你让我怎么少数服从多数啊?当然,除此之外还有许多其他差异,我不一一列举。我不是说陪审团制度就没有问题,可以公正的审判每一个案件,但是至少是体现了法律和人情,在某些方面是优于我们现有制度的,所以我们还要不断学习和借鉴。

  小夜子在和中原离婚后,一直致力于推行死刑。杀害爱美的凶手是惯犯,二十几年前因为杀人曾入狱,因为在狱中表现出反省,所以被减刑释放,但是出狱后生活不顺所以再次犯案。小夜子说如果当年第一次杀人的时候,他就被判处死刑,那么就不会有机会杀害自己的女儿。可是当她采访过罪犯的辩护律师之后,仿佛一切又发生了变化。罪犯跟律师说不用上诉了,太麻烦了。一方面,上诉的手续太麻烦了;另一方面也是活着太麻烦了。他并不认为自己错了,他并不关心他杀了谁,他如何毁掉了一个幸福家庭,他也不关心审判,就只是被抓到了,被审判了,然后接受裁决,他并不曾真心悔过。那么死刑够了吗?死刑又有什么意义?

  史也在犯下大错后,进入医院的儿科,尽心尽力的救治每一个患病儿童。他救了企图自杀的花惠和她的孩子,也无私的帮助了她的父亲。他对他犯下的罪痛苦了二十一年。如果他去自首,他应该为他杀害了自己的孩子而被判处死刑吗?

  到底什么样的审判才是公正的?谁应该是审判的主人?

  一个人犯了错,只有当他真正意识到自己确实是错了,他才会恐惧,才会面对,才会痛苦,才会悔过。当他能为犯下的错后悔莫及的时候,他的内心的痛苦和绝望带给他的痛苦才算是真正的惩罚。也只有承受了这内心炼狱的洗礼后,才有可能杜绝同样的错误,得到良心的救赎,有机会重新开始。

  那虚无的十字架并不能让受到伤害的人平复,也并不能让造成悲剧的人得到惩罚,然而每个人内心深处都会有一个审判的主人,他自会做出做出最公正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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